17岁少年张某因涉嫌盗窃被公诉后,如能退赔赃款可获缓刑,但其父亲拒绝退赔赃款,并希望法院帮忙对其子进行教育改造。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一审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
去年,张某在顺义区打工期间,多次伙同他人进行盗窃,共窃得笔记本电脑、电动自行车等物,总价值1.1万余元。被抓获后,张某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了同伙,属有立功表现。
此案公诉到法院后,承办法官联系到张某的父亲,告知他如果能替张某向被害人退赔赃款,法院结合张某的立功表现,可考虑判其缓刑。但张父明确表示不同意退赔赃款,由于儿子不听劝告,现在他希望法院能帮助教育、改造张某,他作为父亲愿听从法院判决。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数额巨大。鉴于他犯罪时未满成年,有立功情节,依法对其减轻处罚。但考虑到他多次盗窃,主观恶性较大,且没有退赔给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因此决定对其逮捕,判处实刑。
宣判后,张某服判未提出上诉,张父也表示尊重法院判决,并希望张某在服刑期间得到教育,今后走上正路。(记者裴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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