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地铁全线“禁食”应有法可依——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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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地铁全线“禁食”应有法可依
2009年07月12日 08:35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7月10日,北京市地铁运营公司宣传部长贾鹏做客城市服务管理广播时表示,如果4号线“禁食”措施效果好,今后可能在其他8条地铁线推广。

  据悉,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有明确法令禁止乘客在地铁车厢内饮食,如果劝阻无效,地铁公司有权对乘客处以最高5000港币的罚款。而负责4号线运营的京港地铁公司相关负责人曾表示,考虑到北京的实际情况,不会在4号线施行类似处罚,只是由工作人员对进食的乘客进行劝阻,推广这种理念,让乘客自律。

  地铁全线“禁食”,既有利于维护地铁的环境秩序,也有利于纠正乘客的不文明习惯,维护大多数乘客的利益,是值得倡导的事情。但是,由于目前北京地铁的相关管理条例中并没有“禁食”的细则,每天地铁客流量非常大,如果光靠工作人员的劝阻,显然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劝阻不当甚至还会引发争执或矛盾。

  所以,随着地铁线路的延长,随着公众对地铁服务需求的提高,真要“全线禁食”,就应尽快出台相关配套的法规,使其有法可依,用法规和制度保障地铁“禁食”的推行。(舒心萍 市民)

【编辑: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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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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