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珠海7月8日电 (邓媛雯 法任) 今日上午,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对故意杀人犯任杰的死刑刑事裁定书,杀害并肢解被害人的被告任杰随后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后确认,二OO六年七月二十五日,被告任杰与被害人詹某在詹某租住的新加坡花园某住宅内发生性关系,后因双方言语不和,任杰将詹某推到在地,见詹没有动静,任杰怕詹某醒来后把事情闹大,便用手掐住詹某的颈部,导致其窒息死亡。
之后任杰又拿走被害人詹某的手机、现金以及两张银行卡。次日凌晨,任杰再次潜入詹某住处,将詹某的尸体肢解,并将肢解的头部、上肢、躯干和下肢装入旅行箱和背包,分别抛弃于广州火车站候车室和行李寄存处。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任杰因琐事便将被害人掐死,为掩盖其罪行,又残忍地将被害人尸体肢解、抛弃于公共场所,其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以严惩,故核准广东省高院判处任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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