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平阳县用统一车牌的方法,公开全县所有公车的身份,置于公众视野监督之下。这项举措实施后,当地公车私用现象大为收敛,公车费用明显降低。
2007年8月,平阳县在国内首推把全县各乡镇、县机关各单位及下属机构、各国有企事业单位的995辆公车(公、检、法、司等已有特殊标志除外),全部换上“浙C·CG”开头的新车牌,新车牌的“G”即为“公”字的首个拼音字母,实行公车统一牌照管理。
平阳县实行公车挂“公”牌的同时,配套推出系列措施,如对公务用车实行严格编制管理和总量控制,不许超编制超标准购车、使用公车;实行公车统一入库停放、统一保险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制度等。同时还建立“畅通民众监督渠道”“举报有奖”“违法违纪必处理”等相关制度,堵塞公车管理漏洞。
据了解,平阳县公车挂“公”牌以来,出现了两大明显变化:一是公车私用现象大为收敛,在节假日期间,或在饭馆前、娱乐场所以及旅游景点等地已很难见到公车的影子;二是公车费用明显降低,全县一年公车费用节省500多万元。同时公车消费中存在的私车公支、虚报冒领、维修拿“回扣”等现象也基本得到遏制。(记者 谢云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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