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海事法院千里追法院扣押船只遭暴力抗法——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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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海事法院千里追法院扣押船只遭暴力抗法
2009年07月06日 17: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图为被法院查封的船舶“汇远2号”仍在非法运输。刘良伟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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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武汉7月6日电 (记者 刘良伟) 原本被武汉海事法院查封的货船“汇远2号”,被私自将封条撕毁,还利用查封船舶搞运输谋私利。近日,武汉海事法院法官远赴千里到河北黄骅港异地执行,结果船长拒绝执行,船长与船员并将协查的武警官兵殴打。

  据宜昌船主郭先生介绍,2008年8月12日,他同曹某签订购船合同,以300万的价格购得货船“汇远2号”,并付清全款。9月8日,郭先生取得宜昌海事局颁发的《所有权登记证书》,证书显示郭先生取得“汇远2号”所有权的日期是2008年8月12日,郭先生已是“汇远2号”货船的唯一所有人。

  2008年12月,接郭先生诉讼保全申请,武汉海事法院宜昌庭将“汇远2号”就地扣押在江苏响水县陈家港码头,2009年6月初,法院发现被扣押船舶被看管人孙某转移迹象,立即赶往响水向孙某了解情况。孙某说船舶已经改造并转移至山东一带搞运输,但拒绝交代船舶实际位置也不协助将船舶召回,法官当即对其提出了问题的严重性,但其拒不在法院的法律后果告知笔录上签字,还威胁称法院若要拖船,其与家人会以死相抗。法官无奈,只好重回武汉组织找船,并办理对私自转移法院查封船舶涉案人的相关处理手续。

  6月30日,当事人郭先生发现船舶在河北一带出现,当即通知法官,主办法官宜昌庭丁柯庭长请示领导,经批准带领法警队长赶赴千里之外的河北省黄骅市扣押船舶。7月4日下午,在河北黄骅港码头附近海域,被转移的“汇远2号”终于出现了,武汉海事法院法官一边请求当地海警进行协助执行,一边派人回宾馆拿查封手续。

  武警河北边防总队海警三大队对此事非常重视,派出大队参谋与两名武警军官协助法院执行。此时,因法院法警队队长已离开了黄骅,为防止船舶逃脱,协助执行的三名武警以检查船舶证件为由只好先行上船,虽亮明身份,但还是遭到船长葛某及船员的殴打,并被暴力强行赶下了船。当武汉海事法院法官拿来执行手续时,葛某等人已驾驶“汇远2号”逃之夭夭。

  据丁柯庭长介绍,查封船舶“汇远2号”由孙某看管,孙是原江苏响水县港务处主任,现任响水县交通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完)

【编辑:谢宏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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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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