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府谷法院错误认定事实 检方就卖淫案抗诉成功——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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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府谷法院错误认定事实 检方就卖淫案抗诉成功
2009年07月06日 05:39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曾被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法院错误认定为介绍卖淫,而实际是涉嫌强迫卖淫的白云、张虎军、马锐三被告人,经榆林市检察院依法支持抗诉后,榆林市法院近日裁定,府谷县法院认定事实错误,审判程序违法,依法撤销府谷县法院一审判决,责令原审法院重审。

  去年6月间,被告人白云、张虎军、马锐用哄骗、威胁、殴打等手段逼迫女服务员全某、金某、毛某充当卖淫女,后全某、金某答应“补偿”5000元,得以脱身,而毛某被强行扣留充当人质。随后,毛某被迫卖淫4次,并被马锐强奸。去年8月7日早8时许,被害人毛某利用马锐熟睡之际逃脱报警,张虎军等三人当日被抓获。

  案件被破获后,榆林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案件的侦查、审讯工作,并数次前往实地取证、调查,最终以白云、张虎军二人涉嫌强迫卖淫,马锐涉嫌强奸、强迫卖淫将三人起诉至府谷县法院。而府谷县法院却错误判决白云等人行为构成介绍卖淫罪,每人处有期徒刑一年,并以罚代刑责令三人每人缴纳罚金5000元。

  接到判决后,榆林市检察院认为,府谷县法院对三被告人定罪不当,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依法支持了抗诉。因涉及被害人隐私,后此案经榆林市法院组织不公开开庭审理后,依法作出了撤销原判,发还府谷县法院重审的决定。(据新华社)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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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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