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7月3日电(记者 袁爽 通讯员 刘伟明) 2009年7月3日,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5.7”交通肇事案被告人胡斌提起公诉。
2009年5月7日20时许,年仅25岁的浙江大学毕业生谭卓在杭州市区穿越斑马线时,被一辆飞驰的三菱跑车撞死。一时间,各大媒体、论坛、浙江大学的学生均这起交通事故予以极高的关注,事故也在全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这起事故的肇事者便是今天被检察院起诉的胡斌。
胡斌交通肇事一案经杭州西湖区人民检察院认真、全面地审查后认为,胡斌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严重超速行驶,导致被害人谭卓死亡的重大事故,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向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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