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女孩杨某和王某被网友骗到天津遭遇抢劫,然而二人并没有选择报案,而是成为帮凶,与两名男子结伙继续在网上寻找新的被害人,从一名受害人变成施害者。连连的得手让两名男子更加嚣张,他们不仅给被害人拍下裸照,还强奸了其中3人。日前,经法院审理,4名被告人分别获刑19年、15年和11年。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系列案件再次发生在人们争议颇多,而又隐患颇多的一个地方——日租房。
骗网友来津实施抢劫
湖南女孩杨某平时喜欢上网聊天。2008年8月,杨某与天津一位“女网友”聊得甚为投机,甚至有些相见恨晚的感觉,所以当“女网友”约杨某来津游玩时,杨某欣然应允。杨某没有想到,她已经落入了歹徒设好的陷阱。
杨某来津后被“女网友”的朋友带到河北区金沙江路的一处日租房内,这时,她才发现,“女网友”突然变成了男的,名叫桑某。凶相毕露的桑某和同伙程某抢走了杨某身上的60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
然而,杨某被抢后,竟然没有报案,而是与桑某等人同流合污,物色新的猎物。2008年8月下旬,桑某、杨某等人又以“女网友”的身份,将辽宁女孩王某骗到本市河东区常州道一处日租房内,采取暴力手段抢劫了王某。与杨某一样,王某竟然也没选择报案,而是成了桑某的帮凶。
怕事后报案拍下裸照
此后,几人结成团伙,一次次作案,其间,为了防止被害人事后报案,桑某还强迫给被害人拍下裸照。
桑某以“小雪”的网名,在网上与被害人赵某搭讪,很快就博得赵某的好感并约其来津见面。2008年9月,赵某来津,杨某、王某以“小雪”朋友的身份前去接站,将赵某骗至河北区金海道的一处日租房内。在日租房内,桑某、程某、杨某、王某4人抢走了赵某的15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其间,赵某反抗,程某挥拳将其左眼捣伤。为防止赵某报案,桑某以将其裸照在网上公布相威胁,强行为其拍了裸照。
2008年10月,又一名被害人韩某来到天津,被4人用同样手段抢走现金200余元、手机两部以及银行卡一张。4人逼迫韩某说出了密码,从卡中取款500元。同样,桑某又强行为韩某拍了裸照。
连得手嚣张还要强奸
连连得手让桑某等人气焰更加嚣张,他们不断在网上物色作案目标将被害人骗至天津实施抢劫,桑某还将3名被害人强奸。
王某利用上网聊天将被害人胡某某约到天津。2008年9月,桑某、程某、杨某、王某将胡某某骗到东丽区赵沽里一处日租房内,抢走胡某某现金800元、手机一部以及银行卡两张,逼迫胡某某说出密码后,从中取款4500元。桑某在日租房的卧室内对胡某某实施了强奸并拍下裸照。
同年10月10日,4人将女网友李某某骗到河东区一处日租房内实施抢劫。杨某和王某离开后,桑某在程某的协助下将李某某强奸并拍下裸照。此后桑某又采取同样手段对女网友王某某实施了抢劫、强奸,并拍下裸照。
四被告获刑最高19年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桑某参与抢劫作案7起,其间还强奸作案3起。被告人程某参与抢劫作案5起,帮助被告人桑某参与强奸作案1起。被告人杨某参与抢劫作案6起。被告人王某参与抢劫作案5起。据此以抢劫罪、强奸罪对被告人桑某、程某判刑,两罪并罚分别执行有期徒刑19年、15年;被告人杨某、王某犯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向市一中院提起上诉,杨某辩称她是被胁迫参与犯罪,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二审法院经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又是日租房!
日租房到底有多火,上网看看就知道了。在百度、谷歌等搜索引擎里输入日租房就可以得到不可计数的日租房信息,尤其是高校一带日租房的生意更是火爆,需要提前几天才能预订。只需要交纳几十元,甚至不需要任何证件就可以租到日租房。
但是,日租房安全吗?恐怕很多人都持否定意见。6月23日本报曾经刊登了日租房情侣凌晨被抢的报道。报道中写道:红桥区一所大学旁边的日租房突然进入3名大汉,两对情侣惨遭洗劫,警方根据相关线索层层追踪,最终将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3名劫匪并非强行闯入,而是事先装成“房客”交钱拿到日租房钥匙,然后从容地在夜间进入被分隔成4个单间的日租房实施作案。
警方再次强调,目前一些高校周边日租房泛滥,很容易形成治安隐患。由于租住日租房不需要任何身份证明,且人员流动性极强,不仅给周边居民带来安全隐患,而且极易引发刑事案件。而这些便利条件也成为犯罪分子容易利用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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