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曾向单位提出欲怀孕;三星公司回应称不知其怀孕,辞退因为其违纪
王小姐告知单位自己欲怀孕后,被单位以严重违纪为由辞退。被辞四天后,王小姐发现自己已经怀孕。遂向劳动仲裁部门递交仲裁申请书,请求判令三星公司支付其各项损失共计39万余元。对此,三星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士称,辞退王小姐是因为“她严重违反公司制度”。
员工:有怀孕计划后被辞退
王小姐2007年入职三星公司,任某部门经理,月工资万元以上,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至2010年5月。今年4月中旬,王小姐告知有关领导,自己有怀孕计划。此后不久,公司要求王小姐在自己的考勤记录上签字,她签字时注明:“是在公司有10分钟弹性上班时间的前提下,认可自己的出勤时间。”
5月初,公司要求王小姐辞职,被王小姐拒绝,之后公司向其下发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称其“严重违纪”。接到《通知》后第四天,王小姐孕检发现自己怀孕,遂将体检报告快递送给公司。
“公司认为我在规定上班时间后的10分钟内到达属于重大违纪,但员工都知道公司不成文的规定,有10分钟的弹性上班时间。”王小姐说,按照合同约定,员工违纪,公司需提出警告,但她并未接到警告。王小姐据此认为,公司与之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
王小姐遂聘请律师,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仲裁申请,请求判令三星公司支付其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和加付应得工资共计39万余元。
公司回应:严重违纪 不知其怀孕
三星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士称,公司从未口头或书面规定有10分钟的弹性上班时间,考勤记录显示王小姐3月和4月累计迟到多次,在公司内影响不好。考虑到其未来的发展,建议她能主动辞职,被她拒绝后,才下发了辞退通知。
该人士称,辞退王小姐之前并不知道其怀孕,“即使怀孕,也不应违反公司规定。”
对于发现王小姐违纪后没有予以警告的问题,该人士称,公司每月对员工的考勤进行监控,而不是每日监控,其累计迟到次数超过9次,已达到直接辞退的标准。
- 律师说法
解除合同非法
王小姐的律师李兵介绍,女员工被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不管有没有怀孕,首先要确定的是辞退“是否合法”。
李律师称,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对王小姐的违纪行为予以警告,而王小姐在考勤记录上签字时,也写明存在10分钟弹性工作时间,公司并没有表示反对。故可以确定三星公司已经构成非法解除劳动合同。
若三星公司不继续履行合同,需要支付王小姐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并赔偿怀孕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共计22个月)期间的工资,并加付应得工资的25%。
(记者安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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