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欲“改行”做劫匪 杀害邻家7岁男童练胆——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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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偷欲“改行”做劫匪 杀害邻家7岁男童练胆
2009年06月26日 14:56 来源:海峡都市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决定不再做小偷,而是要去抢劫,德化人陈海金为了练胆,竟残忍地杀害了邻居家7岁的男童。昨日,遵照最高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泉州中级法院将陈海金等一批罪犯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陈海金,23岁。此前一直以偷盗为生,2006年1月,在浔中镇一废品收购点偷得现金1.6万元,他便认为专干偷盗没出息,准备抢劫。在他看来,抢和偷是两回事,做“大事”要先练胆。于是,他准备了砍刀、布条等作案工具,制定了杀人计划,把目光盯向学生。

  同年4月3日早晨,陈海金潜伏在德化浔中镇乐桃村小学生必经之路的一栋废弃老屋,本想拦路强奸女学生,可由于女生大多结伴同行,一直无法下手。

  直到当天下午1点多,看到以前邻居家的小男孩小亮(化名)单独路过,他编造了要送小礼物的谎言,将年仅7岁的小亮骗入老屋一间堆放稻草的房间内。

  不知情的小亮一进屋,陈海金就一把将其按倒在地,骑在小亮的肚子上,一手捂住小亮的口鼻,一手勒住小亮的颈部,直到小亮无力挣扎。之后,陈海金还不罢休,又拿出随身携带的红布条,死死勒住小亮的脖子,直到布条断裂。丧心病狂的陈海金随后又用砍刀连续切割小亮的颈部,致其当场死亡。

  案发后,陈海金并未立即逃离。第二天又跑到德化三班镇一村民家中偷走2万元现金,现场不慎遗留下作案的砍刀,这才露出马脚。

  4月9日,陈海金被抓获。法院认为,陈海金杀人犯罪动机卑劣,情节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大,以盗窃罪和故意杀人罪,对其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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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摩的工捅死同行 死者妻服毒自杀

  本报讯 昨天被泉州中院执行死刑的罪犯中,还有这样一起案例,载客时受同行排挤的江西人郑志锋,怀恨在心,追殴并捅死同行,并进而导致对方的妻子悲伤过度服毒自杀。

  据悉,2007年11月初,28岁的江西抚州人郑志锋,因驾驶摩托车载客时受到两名安徽籍摩托车工排挤、追打而心生怨恨,欲报复安徽籍摩托车工,并购买了一把水果刀。

  同月15日凌晨2点多,郑志锋来到石狮石蚶路,找到自认为之前曾殴打过自己的摩托车工姜某,以雇车为由将姜某骗至灵秀镇。当车行驶至钞钪村某电子厂门口路段时,郑志锋持刀朝姜某背部猛捅一刀,姜某弃车而逃。郑志锋追上去又是一阵乱捅,造成姜某右肺破裂和右臀上动脉断裂而大失血休克死亡。郑志锋随后被赶到现场的群众当场制服。案发后,姜某的妻子因丈夫被害而过度悲伤,于同年12月12日服农药自杀。

  法院认为,郑志锋犯罪手段残忍,情节后果严重,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魏柳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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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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