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温州6月25日电(记者 袁爽 通讯员 晨翔)浙江温州泰顺一农民在做农事时发现了一个蚂蚁窝,手痒痒点火就烧。没想到这个火苗引发了一系列灾难,给周边的山场带来了一场森林火灾,给山上的一位正在砍柴的老人带来了灭顶之灾,也给自己带来了牢狱之灾。近日,泰顺县人民法院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蔡某某有期徒刑五年。
被告人蔡某某现年45岁,是泰顺县三魁镇的农民。2008年1月7日中午,蔡某某在泰顺县三魁镇曲尺潭村田岗其自家果园里做农事时,正好踩到了一个蚂蚁窝,受惊动的蚂蚁四处乱爬,有一些爬到了蔡某某的脚上和腿上。
见此情形,蔡某某拿出自带的打火机,点火想烧掉这个蚂蚁窝。谁料,点燃蚂蚁窝之后,火焰同时引燃了附近的荒草。一看大事不妙,蔡某某立马用携带的柴刀砍下一根柳杉树枝去灭火,但当时风比较大,火势越来越猛,蔡某某心生恐惧逃离了现场,没有报警,也没有向他人求援扑灭火灾,从火灾现场逃到了泰顺城关。
到泰顺城关后,蔡某某听说因其用火不慎引发“狗头岗”、战州等地山场森林火灾,并致使在山上砍柴的村民朱某某因无法逃离而被烧死(经鉴定,朱某某因全身大面积烧伤致重度吸入性损伤、低血容量性休克而死亡)的消息后,心里更加害怕了起来,想起以前在河南省登封市一煤矿务工打井过,就逃往河南省登封市藏匿起来,在当地打工一年多。
经鉴定,该起森林火灾过火面积665亩,烧毁森林面积665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4210元。2009年4月30日,被告人蔡某某被河南省登封市嵩阳派出所的民警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蔡某某因过时引起森林火灾,致一人死亡,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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