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公司的财务女主管挪用267万元,用于购买各种基金和理财产品。昨悉,该女主管被青山检察院以涉嫌挪用资金罪起诉。
今年37岁的汪某只有中专文化。2007年10月至2008年8月,汪某担任深圳某数码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财务主管。检察机关依法查明,汪某利用职务便利,擅自从该公司代收的“空中营业厅”移动话费中,挪用了267万元转入私人账户,并以个人名义购买基金以及存入理财账户进行营利活动。案发后,汪某退出赃款80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汪某挪用公司资金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所有权,遂于近日以挪用资金罪提起公诉。(记者 万勤 通讯员 秦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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