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的一起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被告人———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兰桥镇财政所原所长许斌,神情沮丧地站在被告人席上,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院认定,许斌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128万余元,以贪污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许斌表示服判不上诉,目前已到监狱服刑。
6月18日,秀山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向记者披露了这起建国以来秀山县涉案金额最大的贪污案的来龙去脉。
债起车祸首伸黑手
今年37岁的许斌,1993年完成学业后,如愿进入财政系统。经过10年的努力,在2003年8月兰桥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时,他当上了镇财政所所长,成为当地手握大权的“财神爷”。
就在许斌事业一帆风顺之时,一场车祸给他的未来带来了很大影响。2004年4月,许斌开车到毗邻的贵州省松桃县,由于驾驶操作失误,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为了把交通事故处理好,许斌先后花了10余万元,最后法院判处许斌免予刑事处罚。但这10万余元让许斌债台高筑。
回到单位后,许斌一直为钱犯愁。只靠自己的工资还这笔钱,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还清?想来想去,他把主意打到了自己单位的公款上。经过一番思考后,他决定在核发工资上动手脚。因为许斌在从事财务工作时,早就发现核发工资中有补发工资这一漏洞。
2005年9月,许斌在填报工资统发系统时,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往同事王明(化名)的补发工资栏里多填报了2000元。填报完后,他找到王明说,这个月工资发错了,钱到账后把多余的钱取出来交给他。在一点没有怀疑的情况下,王明把自己工资卡上多出的2000元交还给了许斌。
在忐忑中,许斌终于等到了下一次发工资的时间。他故伎重演,再次在王明的工资卡上虚列2500余元,再次收到王明归还的2500元。连续两次尝试都成功后,许斌发现了一条生财之道。于是,他更加肆无忌惮地以自己名义虚报工资,走上了把公款当成私人积蓄随意挥霍的道路。
祸源吸毒无法自拔
与此同时,许斌因家庭琐事与妻子发生矛盾,最后以离婚收场。结束了12年的婚姻,他
独自带着儿子,生活十分艰难。离婚带给许斌很大打击,他渐渐地迷恋上了娱乐场所,在灯红酒绿的酒吧歌厅里寻求精神寄托。
2005年8月的一个周末,许斌像往常一样约了几个朋友到KTV里消遣。正当大家酒酣耳热之时,有人悄悄拿出一包白色粉末———K粉给许斌,让他试试。许斌知道这是什么,也知道毒品是不能沾染的,但他竟鬼使神差地拿起了K粉。哪知道这一次的放纵,造成了他一生的堕落。
许斌在接受审查时说:“吸了K粉之后,我的大脑虽是一片空白,但非常兴奋,听到音乐感觉很舒服,那种感觉能使自己放松。”正是因为这种舒服的感觉,让许斌一发不可收拾。
随着出入娱乐场所次数的增加,许斌在犯罪道路上越陷越深。由于吸食K粉,他想方设法贪污公款。据办案人员介绍,从2005年11月至2008年7月案发时,许斌先后32次往自己工资卡补发工资一栏虚列工资,从最初每月虚列5000余元,到后来虚列1万余元。他在2008年可谓是疯狂至极,这年3月,兰桥镇政府职工工资实际只需要3.6万余元,而许斌却列支了6.6万余元,虚列支出工资高达3万元,相当于该镇一个月全体职工的工资。三年间,许斌通过虚列工资贪污公款49万余元。
欲壑难填疯狂作案
许斌通过虚列工资,虽然每个月领着自己给自己多发的几千元乃至上万元工资,却并没有满足。因为,贪欲和毒瘾已经牢牢地掌控了他,使他更加疯狂地敛财。他把财政所当成了自家的钱柜,想要钱的时候就取,不需向任何人请示和汇报,也不经任何人的同意。
据检察官介绍,许斌吸食K粉后,就无心工作,整日把财政所的公款盯得紧紧的,一有机会就敛财。除虚列工资贪污公款外,许斌还先后通过虚列支出,模仿领导签字,贪污公款58.2万余元。
另外,检察官还查明,许斌采取收入不入账的方式,先后9次将收取的兰桥镇水泥折价款、小集镇建设费、活动阵地建设费、集镇地基款等资金共计20.2万余元据为己有。
许斌在自己花钱的时候,也想着为家人做点事情。2008年1月,许斌想在县城购买一套商品房。房子看好后需要预付12万元房
款,他因手上的钱不够,就从单位账上挪用了10万元。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没有买房子,他却没有把10万元还回单位,而是拿了6万元给他的现任妻子,剩下的4万元用来吸食K粉。
东窗事发掩盖罪行
2008年7月底,在秀山县财政局常规检查工作中,县财政局的领导发现,许斌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没有做账,通过与兰桥镇政府领导商量,责令许斌交出所有账目,不再从事财务工作。
许斌听到这个消息犹如晴天霹雳。他心里明白,这么大的资金漏洞对自己的影响有多大。为掩盖自己贪污公款的事实,他怀着侥幸心理,想法暂时填补漏洞。
在查询单位存款余额后,许斌发现单位存款的余额应为43万元,但单位的账本上显示余额为13万元。他非常清楚差的30万元的去向,为了躲过一时,就模仿领导字迹在支出凭据上签字,虚列支出了30万元的农村公路建设款,并将支出入账,从而填平了他侵吞公款的事实。
据检察机关查明:许斌采取虚列工资、工程款等方式,共贪污公款128万余元,其中有80余万元用于吸食K粉,其余的钱用于平时挥霍。
许斌说:“我经常从单位账上拿钱,具体每次拿了多少,拿了多少次,我已记不清了。我明明知道公款是有记录的,可还是愚昧地认为自己所做的事情天衣无缝,不会被人发现。过高估计自己的能力,让我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检察官分析发案原因
“制度漏洞、监督缺失、滥交朋友,这是许斌贪污案之所以发生的三大原因。”办案检察官对记者说。
这位检察官说,如果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并严格照章办事,许斌这类人就会无机可乘。许斌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与失去制约监督也有直接关系。许斌在财政所工作期间出现违纪问题,如果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能及时发现,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纠正,切实加强管理,他也不至于越陷越深,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如果乡镇财务工作能够做到会计与出纳分离,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形成监督制约机制,许斌或许也不会走上犯罪道路。
办案检察官说,许斌由于结交了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沾染上K粉,不能自拔,以至于走向犯罪的道路。许斌的堕落给我们再次敲响了警钟:国家工作人员交友一定要结交有共同理想和信念的朋友,切不可滥交朋友,误入歧途而悔恨终生。
县委书记要求加强廉洁教育
许斌贪污案是建国以来秀山县涉案金额最大的贪污案,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的涉农案件。案件判决后,秀山县检察院向兰桥镇发出检察建议,指出该镇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检察建议引起了秀山县委的高度重视,4月1日,秀山县委书记张泽洲要求全县各部门、各乡镇以许斌案为反面教材,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堵塞漏洞,杜绝类似案件发生。他希望全县党员干部引以为戒,牢固树立清正廉明、一心为民的意识。他要求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力度,为和谐秀山、平安秀山建设创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本报记者 沈义 通讯员 陈永忠 田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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