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转让土地,但勉县元墩镇元墩村村干部却强行低价收回20多户村民共30亩耕地,用于开发建设。勉县国土资源局稽查大队一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将尽快介入调查此事。
连日来,记者不断接到勉县元墩镇元墩村村民反映,称村干部以小城镇建设为名强行低价收回了他们的承包田。据村民老杨讲,大概在5月初村干部就给一些村民说要收回土地,当时还拿来一份土地转让协议,说是每亩地可以得到2.6万元的补偿。对此村民老周提出质疑:“凭啥说收就收,价钱低就不说了,我们本村的人要在被收回的地方建房,120平方米需要交5万元,这太不公平了。”当地村民老张算了一笔账,如果按照这个价格计算,村上以每亩地2.6万元收回,卖出时每亩地价格高达近30万元。据了解,目前已经有20户村民签了土地转让协议。
采访中,主管该项工作的元墩镇副镇长马晓菊告诉记者:“元墩村收回的土地是镇上用来做小城镇建设的,目前正在和县国土局协商征地方式,但还没有办理用地手续。”据马副镇长介绍,小城镇项目是县计划局立项审批的,用地为30亩,目前属于筹备、动员阶段。随后记者又采访了该镇镇长陈仁华,记者问其村上已经和村民签订协议收回土地一事时,陈仁华表示该村村主任喜欢干事,也比较冲动,干事较为鲁莽,可能是他的方式有些不对。
陈镇长介绍,元墩村主产茶叶,因此想搞个茶叶特色一条街,给一些商户把经销店面统一修好,村民所说的5万元就是让这些人交的定金。至于本村村民,每平方米可以优惠50元,只要交4.4万元就可以。
随后,记者采访了勉县国土局稽查大队大队长周大强,其在听完记者反映的情况后表示县国土局还不知道此事,元墩镇也没有在国土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局里会尽快对此事进行调查。文/图 记者张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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