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两年的时间内,首都机场12名内部人员与蛇头协同作案,分8次帮13人偷渡至加拿大。昨天,认定其构成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包括上述12名内鬼在内的18名被告人,在(北京)市二中院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到缓刑不等的刑罚。
昨天10时,宣判开始。审判长用了约30分钟的时间宣读了长达70页的判决书。
判决书查明:2006年2月至2007年12月,由蛇头卢建明、北京边检总站工人周壮、首都机场航空安保公司通道班副班长刘海兵、国航摆渡车司机方建等人组成的偷渡团伙,共作案8次,欲组织26名偷渡客偷越国境。其间,因遇边防检查等原因,他们仅成功4次,并将13名偷渡人员运送至加拿大。
2月10日此案一审开庭时,方建等10名被告人对指控事实没有异议。其他8名被告人中,卢建明否认自己是“蛇头”,称自己没有组织过偷渡,只是幕后“蛇头”郑德端的马仔。其余的周壮、刘海兵等人,则对检方指控的参与偷渡次数等提出了异议。
法院最终认定,卢建明等18名被告人均已构成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其中,涉案的3名韩国留学生因具有认罪、悔罪等情节,且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较轻,故对他们适用缓刑。(记者裴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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