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期间,重庆忠县一失意男子闯入情人家中,连杀3人。6月10日,重庆市第二中级法院在忠县法院对该县“2·7”灭门案进行公开审理。外表清瘦的蒋华云受审时,坦言与此事无关的13岁被害人小孩最无辜。
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被告人蒋华云的行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
现年31岁的蒋华云只有小学文化程度,1999年因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08年8月,在忠县县城一火锅店打工的蒋华云与该店服务员王宗红相识,两人发展成同居关系后,蒋华云要求王宗红离婚嫁给他。王宗红起初同意,但后来因其丈夫拒绝离婚,父母坚决反对,她开始动摇。
今年2月6日晚10点30分左右,蒋华云来到县城王宗红家门外叫嚷,但王宗红夫妻俩没有开门。次日凌晨,蒋华云来到附近一报亭,王宗红的丈夫李宗华和蒋华云发生争吵。后来蒋华云拿着一根木棒向李宗华头部打去,李宗华倒在门外。接着,蒋华云冲进王宗红家用刀将其刺死,并将熟睡中的13岁孩子杀害。随后,蒋华云又将门外的李宗华拖进屋内杀死,并拿走李身上的1000余元现金和一部手机,连夜租车逃往涪陵。蒋华云逃到涪陵后,最终向警方打电话投案自首。因该案案情重大,法庭宣布择日宣判。(记者沈义 通讯员梁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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