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本想通过婚介所找一位相貌端正的中年男子,谁知婚介所却找来一名六旬老汉,让她好生气恼。昨日,张女士致电本报热线投诉,希望讨回婚介费。
张女士今年38岁,一直单身。上周,她到火车站附近一家婚介所,想找一名40-50岁、相貌端正且有正当职业的男子结为伴侣。婚介人员说,婚介所登记了不少会员,不愁找不到好对象。于是,张女士交了200元入会费。
第二天,婚介人员跟张女士说,他们有一个男会员的资料,但这人在同安,要张女士自己与对方约好时间和地点见面。张女士按照婚介所提供的资料,跟对方通了电话。当张女士问到对方的年龄时,男方支支吾吾。张女士再三询问,对方才说自己60岁了。
“我听了真的很火,对方的女儿都跟我差不多大,两个人怎么会般配呢?我要找的是40-50岁的人,可婚介所却找来60岁的,这不是一种侮辱吗?”张女士说,她对婚介所的服务很不满,要求退还200元,但是遭到拒绝。
昨日下午,婚介所有关负责人回复记者:“我们当时找不到40-50岁的男会员,就问她能不能接受年纪大一点的会员,她想了想说同意,我们这才给她资料的。我们会帮张女士再找合适的对象,婚介费暂时不能退还。”
市消委会工作人员表示,张女士如果不愿再接受这家婚介所的服务,可以拨打12315反映情况,由工商所协调处理这起纠纷。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除了索取消费凭证外,最好还要与婚介所签订服务合同,标明择偶条件、服务有效期、违约处理办法等。(李隽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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