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案团伙呈现三级“金字塔”结构 生产贩卖作弊器材比贩毒赚钱还快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天津这家公司在“金字塔”结构作案团伙中处于顶端。他们以合法方式从对讲机、车载台等生产企业手中购买相关配件,自行加工、组装。
随后,一级(全国)代理从这些企业手中购买后,一方面开始“猎寻”考试高手,组织答题团队;一方面物色由考场向外传送高考试题的人选。二级(省级)代理主要负责在本省范围内召集作弊设备操作人员,保证考试答案出来后迅速传到作弊设备终端(考生)手中。三级代理在整个团伙中地位最低,他们既要负责联系家长和考生,同时又要负责提供“工作”场地,以及接待、配合二级代理商介绍的操作人员。
此外,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松原“5·28”案抓获的16个犯罪嫌疑人中,有一半以上是高学历。其中多数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还有吉林大学计算机系的研究生。这些学生不仅在计算机、无线电等专业方面智商极高,擅长在无线领域找空子,而且对法律也颇有研究,专门钻法律空白。
“生产贩卖作弊器材比贩毒钱来得还快。”马宏哲说。今年高考前松原查获的最新型的作弊器材,配置最好的成本不到2000元,暗地里交易时却可以卖到七八千元。因为公安部门严厉打击,破获了十多起案件,收缴600多套作弊器材,一度引起松原作弊器材黑市大涨价,“平时3000多元的卖到了一万七八千元。”
“尽管生产销售器材利润很高,从我们掌握的情况看,在这个产业链条上,设备批发商挣得比较少,卖答案的人挣得比较多。”据马宏哲介绍,网上一套一手答案可以卖到50万元,每科10万元。卖答案的人会组织一个答题组,拿到试题后几十分钟内就可完成答案,然后通过类似短信群发的方式,三五分钟内,答案可以传遍全国。答案还分为一手二手,做一手答案的,如果下面有5个买家,都要500分的答案,卖家可以将这5套答案设计出完全不同的错误,避免出现雷同卷。
对策:《考试法》急需出台
马宏哲说,目前涉及高考犯罪行为的有三项:分别是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二百八十三条和二百八十四条规定的内容,即非法获取国家秘密;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非法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他说:“5·28”犯罪团伙深知高考试卷是国家秘密,因此他们有一条原则:不碰试卷和答案,以免触犯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即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他们只生产兜售作弊器材。而这些器材,无论是对讲机还是车载台,单一经营都是允许的,结合在一起才组合成间谍器材。
记者与“全国隐形耳机联盟”一位名为“无线耳机”的客服人员对话中,对方一再表示:“我们只卖设备,不提供答案。所以尽管国家查得严格,但我们一直没事。”
“目前犯罪嫌疑人中有几个就很难处理,他们只做这个产业链条中的一部分,只能算是获取非法所得。”马宏哲说,他们在办案中发现,绝大多数人不知道买卖这些作弊设备是犯法的。认为顶多是超范围经营或是无照经营,犯事的也仅仅由工商部门处理一下。这凸显出一些人法律意识淡泊。马宏哲说:“按照现有法律不足以构成震慑。”
“这种新型犯罪是对高考的严重挑战,虽然技防的难度很大,但必须给予坚决打击。”马宏哲说,“从‘5·28’案来看,犯罪团伙成员来自七个省份,而不仅仅局限于吉林甚至东北地区。因此,要彻底解决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这个问题,需要形成全国统一的防控网络,才能最大限度地打击此类犯罪。” (记者郎秋红、王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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