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宁波6月16日电(何蒋勇 海检)近日,原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市分行基建办公室副主任陈和民(正处级)因涉嫌受贿罪被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据了解,1998年至2009年间,被告人陈和民在担任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市分行总务部主任、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市分行基建办公室副主任、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市分行培训中心筹建办公室负责人期间,利用负责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市分行机关行政后勤工作以及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市分行培训中心续建装修工程的职务便利,为宁波某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等公司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上述单位相关人员贿赂的现金、银联卡、加油卡、购物卡、空调等钱物共计价值人民币83200元。
公诉机关认为,陈和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收受他人贿赂的财物,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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