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27日,韶关市公安局侦破一宗涉嫌冒充党政领导干部进行诈骗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郭×江(北京市人)、蒙×忠(广西贺州市人)、夏某(广东省从化人)和李×宁(江苏省连云港市人)。经审讯,他们交代了诈骗韶关市某单位领导家属的犯罪事实。昨日,韶关警方向外界披露了此案。
今年3月,韶关市某单位领导杨某因涉嫌职务犯罪被审查,其亲属十分着急,到处托人打听有没有“能人”可以“摆平”,或能让杨某获从轻处罚。3月底,嫌疑人李×宁(杨某的远亲)介绍嫌疑人夏某给杨×金、李×英(均为杨某的家属)认识。杨×金、李×英又通过夏某认识了嫌疑人郭×江、蒙×忠等人。据夏某介绍称,蒙×忠是中央特派的记者,认识很多总参、中纪委的领导。蒙×忠又介绍说郭×江原来在中共中央办公厅五局工作,现在司法部做主任。郭×江等人对杨×金、李×英说可以帮他们摆平事情,但需要人民币50万元左右的活动经费,经过讨价还价后,定为15万元左右。
杨×金、李×英于是给了嫌疑人蒙×忠等人5万元作为前期活动经费,后来蒙×忠等人以经费不足为由,又叫杨×金汇了3万元到蒙×忠的账户,郭×江承诺今年“五一”前将杨某放出来。期间,郭×江等4人以商谈事情为由,还要求杨×金、李×英安排他们在广州、从化、韶关等地的高消费活动。
事后,杨×金、李×英发觉事情没有任何进展,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审讯,郭×江交代,他在这件事情当中与中纪委、省纪委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没有任何接触,所谓中纪委、省纪委传过来的信息,都是道听途说的。他们向杨某亲属透露这些事情,只是为了让他们相信他有能力从中斡旋此事。蒙×忠还交代了他于2007年9月因冒充国务院新闻办主任,以招生为名实施诈骗被判刑两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的事实。警方在对李×宁的住处搜查时,发现了军官证、解放军车辆驾驶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证等假冒证件一批。夏某也交代,他曾以帮别人调动到中央党校进修为借口收取钱财数万元。(谷立辉应春明谢毛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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