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厅运管局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普查治理行动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普查治理行动,行动截止到7月31日结束。行车中对中途上车可疑行包开包检查、车辆应班前对灭火器的有效期进行检查等内容纳入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中。
此次隐患普查治理行动的对象和范围为全省所有道路运输企业、车站、经营性客车及危险品运输车辆。经营性客车包括长、短途客运、农村客运、超长客运、旅游客运、包车客运、出租客运车辆以及灾区应急班车的车辆。还将加强对安全生产制度、GPS监控及违章处理、应急预案、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方面的隐患排查。要对驾驶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培训教育,重点是灭火器使用常识及使用方法、发车前向旅客的安全告示、消防锤如何使用、行包上车前的安全标签的检查等方面。
要按车辆出厂标准配齐消防锤、灭火器,确保可靠有效。在消防锤附近张贴“紧急情况使用此锤击打玻璃”的提示,在车内、车外的乘客门手动应急开关处张贴使用方法的提醒标识。消防锤不得用任何铁丝、绳子固定死。企业还应对随车乘务员进行消防及自救技能培训,要求能熟练掌握所服务车辆的应急设施设备。
行包安全检查设备岗位要配备3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凡进站旅客的行包“逢包必检”。通过行包安全检查设备的行包,必须张贴安检标签,“三品”检查员、检票员、驾驶员都要查看安检标签。未张贴安检标签的行包一律不得进站、上车,检查中若发现装有液体的行包,必须开包检查。
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在活动期内必须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必须形成验收报告,对整改不彻底的企业要按有关规定依法从重处理。(天府早报 乔子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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