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服刑犯捐肾救弟”事件(见本报11日13版)获重大进展。昨日,在湖北省沙洋熊望台监狱服刑的马启征获假释回家。
昨下午5时,河南邓州市文渠乡马庄村患尿毒症的33岁男子马启长告诉本报记者:“沙洋监狱的人把哥哥刚送回来,目前已被送至当地文渠乡派出所,等会将回家。”
湖北省监狱管理局组织宣传处处长曾宪兵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我们按照法律法规为马启征办理了假释,至于其他情况,自己还不清楚。”
2007年,在新疆打工的马启长被确诊为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双肾坏掉。2008年10月,经监狱管理方配合,经检验,他与哥哥马启征的肾脏器官移植配型成功。这也是马启长惟一可获得的肾源。哥哥虽乐意捐肾,但此时被关押在沙洋熊望台监狱服刑,还有3年刑期。
马启长立即向沙洋监狱提出申请,被拒。原因是据司法部相关文件,不宜在罪犯中开展器官捐献。但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马启征捐肾救弟有法可依。一年内马启长日渐虚弱,渴望“法外开恩”。
10日上午,长江日报、南方周末等全国8家媒体20多位记者不期而至熊望台监狱,希望能看到此事新的进展。当天狱方回答,近期有批复。果真一天后,马启征即获假释回家。
这也许是在鄂服刑犯首次给亲属捐献器官。省监狱管理局相关人士说“此事是特事特办”。
马启长昨告诉记者,目前手术费还没着落,等哥哥从派出所回家后,一家人再想办法筹钱动手术。(记者瞿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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