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母亲不换衣服,不洗澡将家里弄脏,儿子何其宏便对母亲大打出手。几天后又因妈妈对其唠叨,酒后强行将母亲拖至阳台从四楼扔下摔伤致死。6月10日,曾三次劳教而劣迹累累的何其宏站在市中院的被告席上,对检方指控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名供认不讳。此案未当庭宣判。
1972年生于兰州的何其宏,小学文化。去年11月23日,被告人何其宏因嫌其母亲张某不换衣服不洗澡将家里弄得很脏,遂在家中持扫把将张某殴打致骨折;5天后的晚上6时许,被告人喝完酒后在家中,又因嫌其母对其唠叨,遂将家中电视机等物品乱砸后扔到楼下,并将张从床上拉至床下,在张身上一顿踹踏后,又强行将张拉至阳台,经过两次努力从四楼抱扔下去,致张某脑浆崩裂当场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何其宏持械故意伤害他人;使用恶劣手段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后果严重,其行为分别触犯《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面对指控,被告人何其宏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张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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