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杀死嫖客抢劫30元后潜逃7年——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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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杀死嫖客抢劫30元后潜逃7年
2009年06月09日 15:04 来源:羊城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凌晨,两个治安员走到海珠区鹭江附近的一条街道上,猛地看到前面有一个人趴在地上,好像喝多了。两个人走上前仔细一看,原来这人已经死去多时……7年前这起“街道遗尸案”,昨天有了新的进展:涉案最后一名凶手刘某富在广州中院过堂受审。

  残疾人刘某富在广州打工时,认识了马某和沈某。三个人在一起琢磨了个发财的“好办法”:由沈某(女)去勾引嫖客,到他们的出租屋来。刘某富和马某则负责去偷嫖客的东西。

  计议已定,3个人就在海珠区鹭江附近租了一间房子。2002年12月的一天,3个人来到了海珠区敦和公交站附近,寻找目标。沈某四面出击,很快就有“鱼儿”上了钩,沈某带着那人回到出租屋。

  刘某富和马某转了两圈,发现沈某已经不见了,知道该“开工”了,便返回出租屋。见门开着,两人悄悄地走了进去,结果发现嫖客张平(化名)还没脱衣服,两人便与他正面“谈判”起来。让刘某富和马某气愤的是,张平竟然不太把他们放在眼里,口气十分强硬。刘某富甚至在法庭上表示,是张平先动的手,一拳把残疾的他打到在地,才把他“惹火”了。

  刘某富和马某从门外找来木棍,对着张平就左右开弓。等到张平没声了,两个人拿了他的钱包扬长而去,钱包里有一张身份证和30元钱。稍后,他们再次回来的时候,才发现张平已经死了,墙上满是血迹。两个人趁着夜色把张平的尸体抬到了出租屋外面的街上,然后又用拖布把地拖了一遍,接下来便给沈某打了个电话,三人随后分头逃跑。

  不久,马某和沈某分别落网,马某被判处死缓,沈某被判有期徒刑15年。而刘某富则远走天涯,先是海南、后转河南、最后温州。在温州,当警方到他的出租屋查身份证的时候,他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为。昨天庭审中,他说,因为弄出了人命,他这些年没睡过一次好觉。(记者鲁钇山、实习生聂蔚)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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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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