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甥劝酒姨夫肝中毒死亡 姨妈怒讨说法获赔6100——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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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甥劝酒姨夫肝中毒死亡 姨妈怒讨说法获赔6100
2009年06月04日 15:36 来源:新商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劝酒是中国酒桌上经常上演的一幕,但劝酒劝出了事,是要负法律责任的。6月2日,家住桃源街的孟小姐收到了法院的判决书,判她赔偿命殒酒桌的姨夫6100元。

  去年春节,小孟和母亲到舅舅家吃酒席。席间,频频有小辈儿前来敬酒。小孟见母亲不胜酒力,便央求旁边的姨夫出面挡一挡。姨夫是个豪爽人,二话没说拿起酒杯便准备替小孟的母亲挡酒,不料对方起哄,非要连喝三杯才算数,否则就是瞧不起人。见姨夫犹豫不决,小孟也加入了劝酒的行列。一来二去,小孟的姨夫喝多了。

  见姨夫醉了,小孟便和母亲离开了舅舅家。第二天,小孟接到了姨妈打来的电话,说姨夫因为喝酒过多导致肝中毒死亡。悲愤中的姨妈一个劲儿数落说,是小孟将姨夫送上了黄泉路。小孟初听消息也很意外,可面对姨妈的指责,觉得自己很委屈,“不能喝就别喝,如今怎么能怨我?”

  姨妈本来就十分悲伤,遇到了嘴上毫不示弱的小孟,顿时由悲伤转为愤怒。小孟是个犟脾气,面对全家的劝说,认定自己没有错,拒绝低头说软话。姨妈在处理完姨夫的身后事后,决心为死去的丈夫讨个说法,便将小孟告上了法庭。

  接到法院的判决,小孟坐不住了:我们在酒席进行到一半就离开了,谁知道我们走后姨夫有没有再和其他人喝酒?而且我们当天没有喝酒,一切都是第二天才得知的,为何要我们赔偿呀?

  对此,辽宁安融律师事务所李家鹏律师表示:在日常生活中,劝酒者应当意识到,被劝饮酒者饮用过量的酒会导致身体受伤害甚至死亡,这种情况下,如果还向其劝酒,任其醉倒,即构成民法中常说的过错。这种过错与过量饮酒者身体所受到的损害有一定的因果关系,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翔伊)

【编辑:朱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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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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