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排水管理处原主任李开吉利用手中工程发包、供货采购、结算的决策“大权”,先后收受工程承包人的好处费和供货单位回扣44万元。安乡县人民法院于近日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同时没收全部犯罪所得。
据查,2001年至2005年,李开吉在担任常德市排水管理处主任期间,利用手中职权帮助湖南省建银建筑工程公司经理刘某获得排水管理处办公大楼及附属工程建设承包权,事后收取其“感谢费”14万元;常德市固城市政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谢某为了顺利结清工程款,在工程完工后送给李开吉好处费10万元;2005年,李开吉从武汉大禹阀门制造有限公司采购大批阀门,收取回扣20万元。(通讯员 蹇泽勇 杨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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