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亿万富豪”胡祥德从2000年到2003年活跃于湘粤港澳等地,在长沙又是买地又是购房,跟地产大亨、银行高管称兄道弟,扬言境外融资5000万美金要在长沙搞房地产开发……可正是这样一位风云人物,2004年成为网上追逃对象,6月3日开庭受审的他还以三大辩护理由逃避责任,可惜漏洞百出,难以自圆其说。
起家 仅有一栋民房,却借2000万当上董事长
6月3日,一个身高约1.6米的单瘦小老头出现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高凸的颧骨,眯缝的双眼,面对众多陌生人的听审,他显得“沉着冷静”。记者留意到,虽然没有亲属也没有辩护律师出庭,但他吐字清楚,声音洪亮。
这名男子叫胡祥德,今年56岁。经过公安机关的缜密侦查,胡祥德,原名胡少云,小学文化的他实际上是汉寿县聂家桥太子村二组的一个农民,除家乡有一栋民房外,别无其他财产。
2000年,胡祥德来到长沙,经中间人黄某介绍,结识了某银行德宇支行行长文剑萍,在黄某口中,胡祥德是香港某投资公司驻内地的全权代表,是一位拥有亿万身价的大富豪。因为看中了长沙可观的地产开发潜力,准备做几个地产大手笔。
在取得文剑萍的信任后,胡祥德从银行借资2000万注册了仙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他则是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发家 2万元买4套房,又订793亩地
这笔看似一直由银行控制的巨款从胡的账户“过路”一趟后,就为其以后的发家史铺垫了开阔的道路。
2001年,胡祥德经人介绍,认识了某开发商,在其销售的楼盘一口气预定了4套房,并有意向其透露自己正在洽谈,欲出资1.5亿购买雨花区机场高速北侧地段的793亩土地。于是,连哄带骗只出了2万块钱,就让开发商老总给他开具了一张223万元的4套房屋付款收据。
2002年5月28日,他以2000万注册的雄厚资金以及房地产、银行界朋友的关照,与湖南投资集团签订了一份机场高速北侧793亩土地《土地使用权转让意向书》,合同约定:如8月28日仙居方资金没有到位,意向书自动失效。
败露 借300万每月付20万利息,两度逃逸
2003年7月,胡祥德欲向文剑萍所在的银行借款300万,用于外汇备用信用证开票,但因手续不齐难以通过银行审批。文剑萍建议其只能适用民间借贷,后经文介绍,胡祥德认识了受害人杨建福,胡向杨承诺,两个月归还本金,并每月向其支付20万元作为利息回报。
为了取得杨的信任,胡出示了湖南投资集团向其提供的土地蓝线图、土地转让金付款凭证等,好似他个人在机场高速地段已投入了8700万元土地出让金,和223万元购买长沙四套商品房的收据。
2003年7月25日,杨将300万元打到银行账户,再由银行开具一张可异地提款的转账支票,由胡祥德带往深圳办事。
同年10月,借款协议到期,杨建福找胡祥德还款,胡却隐瞒2000万注册资金不能支取的事实,谎称在银行还有2000万存款,因有合同要10月15日才能支取。遂先开具一张346万的支票等些日再取。15日,当杨建福发现支票不能兑现时,胡祥德已人去楼空。2004年2月15日,杨再次找到胡的时候,胡又开具了一张400万的欠条后人间蒸发。同年,胡祥德被列为网上追逃对象。
2007年8月25日,胡祥德在汉寿老家被捕,26日被长沙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庭审 三大辩护理由难以自圆其说
在法庭上,妄图继续诓骗法官的胡祥德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拒不认罪,并替自己辩解:
第一,他并没有两度逃逸,从2003年7月借钱后,2004年4月才离开长沙,并被黑社会控制,实属不得已。
第二,他并不是以非法占有目的诈骗,借杨建福的这笔钱是用于海外融资,融资失败是不可预计的商业后果,不能算是诈骗。
第三,当初借钱时,自己并没有任何地产或财产抵押,是在文行长和杨建福知晓的情况下,杨硬要借钱给他,出具的证明是为了帮杨骗其朋友。
公诉人当场反驳了胡祥德荒谬的理由,公诉机关多项证据表明,胡祥德的整个融资、房地产公司、买地等本就是一个个空中楼阁,在借款之初就能够预计没有还款能力。在得到杨300万后,曾挥霍于澳门赌博,并多次逃避法律的制裁。
公诉机关认为,胡祥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假的产权证明做担保,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应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张颐佳 熊园 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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