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90后男生嫌工作辛苦,在一名老乡的唆使下抢走一名10个月大的男婴,以三万元卖给了东莞一妇女。这起在南海轰动一时的抢婴案上月中旬在南海法院一审判决。
前年,两90后少年胡某军(1990年生)、赵某波(1991年生)跟随25岁的老乡焦某毅离开四川省达州市老家,来到南海一家工厂打工。一年下来,初中毕业就辍学、又少干农活的胡赵两人总是埋怨工作辛苦。
2008年12月初,焦某毅得知东莞市的陈玉英家中无子,欲购买小男孩抚养,便伙同胡赵两人密谋绑架小男孩贩卖给陈,约定事后分成,两人欣然应允。随后,三人相中住在南海大沥镇某员工村出租屋内的10月大的男婴小波(化名)。同月28日,三人来到上述出租屋外,由焦某毅驾驶男装摩托车在外接应,赵某波和胡某军携带白手套、辣椒水瓶等工具来到出租屋,见肖某抱着其孙子小波在小路步行,二人即上前向肖某喷洒辣椒水,合力从其怀中抢走男婴,坐上摩托车逃离现场。
三人逃至大沥镇博爱路马东村口路段后,焦某毅带男婴乘坐出租车前往东莞,并谎称自己是男婴的父亲,以3万元的价格将男婴卖给陈某。警方破案后,解救出男婴,起回赃款1.3万元。
南海法院审理认为,焦某毅、胡某军、赵某波已构成拐卖儿童罪。焦某毅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较大,一审获刑十二年;胡某军获刑十年六个月;赵某波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判有期徒刑七年。(张生磊 周桂颜 刘景景)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