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今年22岁,是长春市某外语学院的大学生。4月18日她在长春市朝阳区某商场偷拿了29件商品,她先偷了一个包,然后利用这个包偷装其他商品,共盗得商品价值5000多元,当她走出商场时,被商场保安抓住。近日,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以盗窃罪依法对刘某提起公诉。
4月18日11时许,刘某来到长春市朝阳区某商场,她先来到该商场三楼的箱包专柜,趁服务员没注意,把一个白包拿了下来,放在胸前拿走。然后,刘某来到一处卖裤子的柜台,找了一条浅蓝色的牛仔裤试穿,趁服务员不注意将裤子卷起来装进背包里。然后,刘某又拿起一条深蓝色的牛仔裤,看周围没人注意,又将这条裤子也装到包里。
之后,刘某在三楼继续转悠,看到喜欢的东西就拿在手上,只要服务员不注意她就装到包里,然后就走。来到四楼后,在一内衣柜台,趁服务员不注意,在陈列架拿了一件瘦身内衣,当时内衣有绳子绑着,刘某用力将绳子拽断后将内衣放在包里。随后,她去了五楼。
在五楼,刘某在运动装专柜偷拿了多件T恤和上衣。趁服务员不注意,还将一双红色的拖鞋装在塑料袋里,然后来到一楼。她偷拿了一套洗发水套装,并把上面的磁条撕了下来,然后又分别拿了防晒喷雾、爽肤水,男士洁面乳、乐肤洁爽肤水,发蜡,把这些东西统统装进了洗发水套装的包装袋里,然后拿着这些东西走出商场。
她哪里知道,此时保安已经盯了她挺长时间,当刘某走出商场后走到马路边,保安追过去并叫住她说:“对不起,顾客,你是否有商品忘记结账?”刘某说没有,并同时扔掉一些商品想跑,保安上前将她抓住。
经审查明,犯罪嫌疑人刘某于4月18日11时至14时30分许,趁人不备,共偷走商场里衣物、鞋、包等商品29件,价值人民币5653元。(李柏娟 刘士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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