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老板在杭州经营多家桑拿中心,去年年底,他多次接到陌生电话,对方在电话里说:“有人在你的桑拿中心拍到了客人找小姐的录像,我劝你还是花点钱摆平吧。”打电话的人暗示其和拍录像者认识,可以帮忙协调,否则就把录像公开。
到桑拿中心偷拍画面
葛老板一开始并没有在意,但他很快看到了视频。去年12月8日、13日两天,对方通过出租车司机三次往葛老板经营的桑拿房送去光盘。光盘里不但有桑拿房内部场景,还有小姐未穿衣服与客人谈价的音频、视频。
“如果不尽快回复,拍的录像光盘就送公安局或电视台。”打电话的是同一名男子。除了电话,有时还发短信,开出30万元的“价码”。通过还价,最后商定28万元成交。
去年12月17日下午,一名男子应约在体育场路附近一家宾馆大厅与葛老板的人准备交易。钱未拿到手,此人就被预先守候的民警抓获。
男子名叫戴国强,台州人,1978年出生。戴国强承认录像是他以暗访的形式,用录像笔和手机偷拍的,画面只有一名小姐。
戴国强说自己总共偷拍了4次。第一次到桑拿中心后没敢拍就出来了;第二次没拍到;第三次不仅拍到了桑拿洗浴中心里小姐脱光衣服的图像,还在摄像过程中录下了套问小姐的话,诸如:“你们的场所叫什么?”小姐回答是“××桑拿洗浴中心”,以及场所的服务收费情况,那小姐讲:“四百块钱全套,我们拿两百,老板拿两百,五五开分成。”
之后,戴国强又补拍了一些和桑拿中心“妈咪”交流谈话的情景。
受人胁迫之说无法查证
“我也是身不由己。”对于为什么这样做,戴国强解释说,自己以前经常去洗桑拿,并和一名桑拿女保持了多年亲密关系,但他和那名桑拿女拍婚纱照、去桑拿女老家的事情败露后,就遇到麻烦了。
戴国强说自己以前是开副食品店的,受到别人勒索后才去桑拿中心偷拍搞钱。戴国强说对方让他去“和平饭店”、“瑞丰格林”、“唯舞独尊”、“商业大厦”四个地方的桑拿中心拍些场所里从事卖淫活动的画面,为了搞到钱只好答应。
戴的老婆说,他经常夜不归宿,后来连副食品店也不开了。戴作案用的笔记本电脑是在他相好的桑拿小姐住处查到的,但桑拿小姐说不知道戴在干坏事。
庭审过程中,戴国强对偷拍是受人逼迫的说法不能自圆其说,最终也无法查证。事后,警方对戴国强偷拍录像的几家桑拿场所进行了冲击,但并没有当场查获卖淫嫖娼行为。
昨日,下城区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戴国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
一审法院从轻处罚,判处戴国强有期徒刑4年。作案工具手机、录像笔、硬盘、手提电脑等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今日早报)(通讯员 夏剑 夏法 记者 陈洋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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