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宁波5月31日电(记者张慧慧 实习生沈文剑)浙江宁波新近出台政策规定:“的哥”一年内拒载2次就有可能付出“丢饭碗”的代价。
据了解,5月26日,宁波市公管处出台了《宁波市客运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操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今后,宁波出租车行业将告别只“进”不“出”的局面。
《规程》明确规定,只要“的哥”在一年内,累计违法计分15分两次;一个有效周期内(6年),累计违法计分15分三次就将依法注销其“资格证”,并在1—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格证”。
2007年出台的《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违法行为计分标准》规定,出现对急需抢救人员拒绝提供救助或拒绝为老弱病残和孕妇、幼儿服务的;遇乘客招手停车后不载客的或主动揽客后又拒绝载客的;载客营运途中无正当理由中断服务的;在公共场所待租时拒绝载客等7种行为之一的,司机将一次性被扣除15分。
结合新近出台的《规程》,“‘的哥’一年内拒载两次就要下岗”即成为具有法律效率的条款。
宁波市公管处副处长、稽查支队支队长王照说, 这个《规程》在浙江省还是首创,这相当于给从业人员套上了一个“紧箍咒”,有利于提升出租车行业的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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