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与他人吃饭,王志田很生气,不想一气竟送命。王死后,其家人将其情人蒋中妍告上法庭,要求她承担赔偿责任。近日,南京雨花台法院审理此案后,驳回了王家人诉讼请求。
2004年5月,从苏北来宁打工的王志田与蒋中妍相识,两人成了情人,常住在一起。2008年9月16日晚,蒋中妍与同事在外吃饭,王志田醋意大发,要蒋中妍赶紧回来。蒋中妍吃完饭回到王志田住处时,王志田大声责问她:“你干什么不回来,是不是又看上别人了?”蒋表示,只是和同事吃个饭而已,并没别的事。王气得直翻白眼,当晚被送医院抢救不治。
公安部门接到报案后,将王志田的遗体送到法医中心进行鉴定。结果出人意料,王志田死因不明,因为法医在他身上没有发现任何损伤,也没有发现任何足以致他死亡的毒物。
那么王志田到底是怎么死的呢?这个问题现在是个谜了,惟一合理的解释,就是王志田的癫痫病史。据现场惟一目击证人、也是本案被告蒋中妍说,9月16日晚她回到王志田住处后,见王志田脸色发青,并要拿头撞墙,便赶紧上去抱住他,没想到王志田突然瘫倒在地。蒋中妍说,她知道王志田有癫痫病史,赶紧叫房东的儿子打110。王志田被送到医院后,没救过来,就此送了性命。王志田家人得知情况后,立即赶到南京,要蒋中妍给个说法。蒋中妍称,9月18日晚上,她借了两千多元给王家人,而王家人要十几万,不给就把他的尸体抬到蒋家去,后来,王的哥哥表示,给两万元一次性了结。蒋中妍答应了,并签了协议书。
但王的家人并没有放过蒋,他们把蒋告上法庭,要求蒋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补助死亡金等35万余元。法庭上,蒋表示,王的死和她无关,她一分钱都不能赔,按协议赔给王家人的两万元,她还要要回来。而王家则认为,蒋明知王有病史,而没尽到救护责任,导致王死亡,理应赔偿。
雨花台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志田倒地昏迷后,蒋中妍已在其能力范围内对王施救,且在事发后与王的家人签订了一次性补偿协议。王家起诉证据不足,且无证据证明王的死亡与蒋之间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故驳回了王志田家人的诉请。 (余言 双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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