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跳桥者医疗费和债务均无着 双方都将负刑责——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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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跳桥者医疗费和债务均无着 双方都将负刑责
2009年05月25日 17:42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7时33分报道,广州海珠桥跳桥者被推下桥摔成重伤的“跳桥秀”事件,警方初步决定追究跳桥者和推人者两人的刑事责任。

  跳桥者陈富超目前正在广州红十字会医院接受治疗,在他的床头上还挂着跳桥当天弄烂的西裤,由于被院方催缴医药费,陈富超母亲见到记者就大声申诉:“儿子如果真的想死不用老伯去推,现在要推人者赔全部医药费和营养费。”

  推人下桥者赖健生的家人说,赖健生现在的心理压力非常大,常常一个人坐在凳子上发呆叹气,觉得好心办坏事,一家人为这事心力交瘁,对于事情的处理结果,他们表示将完全听从警方意见。

  广州市人大代表、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永平表示,推人者可能要负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跳桥者本身的行为造成交通堵塞,也要负上法律责任:“构成重伤可能面临5到6年的有期徒刑经济赔偿照样要赔,跳桥者自己等伤好的时候也要面临行政拘留甚至劳动教养,民事责任方面也要承担一定责任,比如整个医疗费是12万的话,跳桥者自己要负担三万块左右。”

  拖欠的工程款没有要回来,如今亲人还要为医疗费四处借债,陈富超痛定思痛:“我走投无路才跳桥申冤,引起社会的关注,对此追究的责任我都接受。”(记者何伟奇 广州台卜涛)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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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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