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是警察,巴南区一男子先后抢得财物9.5万余元。5月20日,经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提起公诉,法院对这起假冒警察抢劫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雷洲存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据指控,2005年,只有初中文化的无业人员雷洲存为了赚钱,买来了手铐和假警官证,并想出一个冒充警察抢劫的点子。2005年3月29日上午,在忠县的一家美发店里,雷采用冒充警察、用手铐铐住被害人等方式,抢走女店员付某现金30元和手机1部。尝到甜头的雷洲存从此一发不可收拾,至2008年5月案发,雷洲存开着租来的汽车先后在忠县、綦江、长寿、江津等地疯狂作案14起。2008年5月16日,经群众举报,雷洲存被警方捉获归案。(记者 胡晓 实习生 舒楚寒)(重庆时报)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