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筹钱买票回老家看病重的父亲,汪某抢劫了一名女子,但仅得4元钱。近日,丰台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汪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6000元。
34岁的汪某是河南人,毕业于洛阳一所大学。起初,他在联想集团(深圳电子有限公司)工作,但与人做电脑生意赔了很多钱。2007年10月,汪某从联想辞职后来到北京一家私营企业上班,工资不高,住在亲戚家。
去年年底,汪某跳槽到一家工资稍高的公司。春节后回京,还没正式上班,他的母亲就打电话说其父病重。但汪某当时凑不够路费。2月19日凌晨4点,汪某在丰台区太平桥东里小区花园内,将一名独行女子拦腰搂住,并捂住对方的嘴抢走一个挎包。面对闻声赶来的群众,他掏出瑞士军刀进行威胁,但最终仍被抓获。经检查,汪某所抢的包内仅有4元现金及矿泉水、电话本等物品。
受审时,汪某认罪,并对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记者裴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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