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殿学 张太凌)记者昨日获悉,26岁女子梁静和她的两名“80后”同伴,近日分别以涉嫌合同诈骗、诈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检方诉至一中院。梁静等人骗取的购房款共计1400余万元,此案由于案情重大、复杂,共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三次。
据检方指控,2006年至2008年期间,梁静假冒北京首开天鸿集团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虚构出售经济适用房事实,以天鸿卓越房地产公司项目部等单位名义,先后与多名购房者签订了《北京市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北京市经济适用房购买定金合同》等虚假合同,还与大量购房者通过中间人达成购房的口头协议,骗取购房款1400余万元。部分赃款被梁静挥霍。
此外,在梁静的指使下,刘涛2007年6月至9月期间多次冒充北京首开天鸿集团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为梁静骗取肖有旺等人的48.5万元购房款提供帮助。
另据了解,梁静此前曾做过售楼小姐,熟悉经适房开发销售到物业管理各环节。她以看房为名让物业公司将钥匙交给购房者,同时称售房合同正在办理。由于购房者许多都没有购买经适房资格,因此更愿意选择与有“路子”的梁静进行交易。直至开发商发现并未销售的房子住人后,梁静的手法才露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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