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希望以此契机切实遏制海珠桥“跳桥秀”
海珠桥事件刑责悬念已解大半。前天晚上,有关部门透露,跳桥者陈富超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推人者赖健生涉嫌故意伤害罪,两人均被采取刑事措施,可能会被刑事拘留(详见本报昨天报道)。至此,陈富超成为近段时间“跳桥男”中被刑事追究第一人,“推人阿伯”也难避刑事处罚。警方此次强硬处理事件双方,市民也盼各有关部门能以此为契机,采取真正到位措施,切实遏制“跳楼秀”。
文/记者何道岚、陈翔
跳桥者三问
“推人阿伯”
“推人阿伯”家人表示,神经衰弱且经历惊吓的赖伯,心理已经极度脆弱,不适宜再受采访,怕他想不开。
此前赖健生妻子梁姨通过媒体,向跳楼者陈富超传达歉意。面对公开道歉的赖伯家人,陈富超及其家人坦言难以释怀,并向赖伯提出三点质疑。
一问:如果角色互换
陈富超送院后的当晚10时,妻子邱女士便从化州老家赶到病床前,直至昨日,她始终寸步不离地侍候在旁,提起连日来所受到的精神压力,她经常眼泛泪光。夫妻俩昨日从报纸上看到赖伯的致歉,但表示“不能接受”。
邱女士指责对方“站着说话不腰疼”,并直问:“假如被摔成重伤的是她的丈夫,她又会因为一句‘对不起’而原谅对方吗?”陈富超也问:“如果是老头被弄断双腿,他的家人肯原谅凶手吗?”他甚至声言:“如果残废了,我就去跳楼自杀,死了也不会原谅他。”
二问:为何不劝就推
赖伯此前表示,自己之所以会采取暴力举动,主要出于两点诱因,一是看见下方有气垫,二是对方明显不愿自觉下桥。想不到却因此闯祸。
陈富超说,自己清楚地记得,赖伯上去后只对他说了不超过三句话,“老兄,你在这里干嘛”,“你贵姓呀”,“我们握一握手,交个朋友”。陈富超说:“他始终没有真正劝说我!”他表示,自己的手刚离开钢梁,赖伯便迫不及待地一拉、一推,将他摔成重伤。
三问:应支付手术费
赖伯是有着“见义勇为”背景的良好市民,不少网上舆论都支持他为民请命的行为。梁姨也表示,丈夫的举动纯粹是一时激愤,是“好心做坏事”。
然而,陈富超一家人却有着另一种想法。邱女士问:“为何十几个警察在场,他都可以进出自如?为何他被保释后,警员却依然对我们说还在监禁?”
陈富超妻子最后说:“如果有诚意道歉,那应该先掏钱支付手术费。”
律师:赖伯或面临巨额民事赔偿
昨天有媒体称,赖健生可能被诉谋杀未遂,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赖健生目前只是涉嫌故意伤害罪,“并不涉嫌谋杀未遂,这样说太重了。”
究竟法律将如何追究赖伯,他是否需要坐牢?昨日,广东安华理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延宇认为,赖健生的行为介乎“过失伤害罪”与“故意伤害(间接故意)罪”之间。他认为,赖健生的行为已造成陈富超腰椎骨折,无论是否引致残疾,基本能确认为“重伤”。
他分析,赖伯推人时,如果目的只是将陈富超推下,而不考虑对方会不会受伤,那虽然他没有直接伤害对方的动机,但由于放纵了伤害结果的发生,那已经构成“ 故意伤害(间接伤害)罪”;另一方面,赖健生与陈富超一来无冤无仇,二来以为下方放置了气垫,三来出于愤慨而非伤害对方(结合以前确实存在见义勇为的经历),那也有可能被判为因“过于自信”而造成的“过失致人重伤罪”。
刘延宇还表示,如果陈富超瘫痪,并向赖健生提出要求民事赔偿,那么不论赖健生是故意伤害还是过失伤害,都有可能要面对巨额的民事赔偿。
跳桥为何刑究?扰乱公共秩序有“前科”
跳桥者陈富超为什么会被采取刑事措施?按往例,跳海珠桥者一般是行政拘留。对此警方未有相关介绍,记者获悉,此依据的法律是由于陈富超已经连续第二次扰乱公共秩序,所以从严处理。
今年3月11日下午,被三角债缠身的陈富超爬上保利林语山庄D栋28层,最后萝岗区政府人员把他劝下来。
就一个多月来连续12宗爬上海珠桥事件中,陈富超是第一个被采取刑事措施的。有警察表示,如果是初犯,而且爬到一半就下来,或者在上面马上下来,可以只实施警告处理;但如果爬桥者的举动发展到扰乱公共秩序,造成堵塞,那就一定会依法予以拘留。有管理部门还警示,如果多次爬桥,频繁扰乱公共秩序,或被依法送劳动教养。此前,广州就曾对接连爬上解放桥、海印桥的讨薪男子李承政予以劳动教养的惩罚。
知情人说,此次警方以强硬手段作出处理,是希望能以此遏制近来几乎疯狂的爬海珠桥的行为。
陈富超的家人告诉记者,目前还未接到相关通知。有知情人说,陈富超现在还在医院,是否会造成瘫痪还不得而知,警方可能对其实施保外就医。
跳桥能因此遏制?
“推人阿伯”赖健生与“跳桥男”陈富超的遭遇,以及带来的残酷后果,令发生在5月20日的海珠桥跳桥事件猝然升级。“这件事从本质上说,就是近段时间来海珠桥跳桥者与被影响群体的矛盾升级标志。”一位供职于广州他区警队的匿名基层警员向记者说。
而不少市民也说,血的教训已经产生,希望能遏制跳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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