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富婆”刊登的征婚广告,大赵心动了,他以为发财的机会来了,挪用单位4万多元应征。谁知,“富婆”骗了他的钱后音讯杳无。
昨日,来自荥阳市人民法院的信息显示,这个发财心切的已婚男子,因犯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大赵40多岁,在郑州一家公司工作,被单位派往杭州办事处任会计。一次翻看当地报纸,被一则“富婆”征婚的信息吸引。广告显示,“富婆”有车有房有公司,资产千万,但离异后一直没能找到另一半。
发财心切的大赵心动了。反正家人都不在身边,大赵打算隐瞒自己已婚的情况,编造虚假信息空手套白狼。
但大赵发现,“富婆”似乎有所警惕,要求应征者交纳一定的费用,作为对资信证明的担保抵押费。
大赵铤而走险,从公司挪用了2万块钱寄给了“富婆”。收到钱后,“富婆”很快有了回信,在电话中与大赵聊得不亦乐乎。
聊了几次,“富婆”始终不答应见面,提出还不能完全信任大赵,要求再寄钱。
就这样,几次三番,大赵先后从单位挪用了4万多元钱寄给了“富婆”。但后来,“富婆”开始不接他的电话,后来竟打不通了。
意识到上当的大赵报了警。此时,大赵的公司发现账目对不上,也报了警。很快,因涉嫌挪用资金罪,大赵被警方拘留。
荥阳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大赵挪用本公司货款4.2万元,超过3个月未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最后,大赵的家属拿出这笔钱,赔给了公司。大赵被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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