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彩霞事件的初告一段落,除让我们欢呼舆论监督的凯旋之外,更重要的是,一方面,应该反思公权被少数人滥用失控的现实原因,寻求恒常有效地维护个体公民权利的有力保障;另一方面,从社会领域而言,这个事件让我们看到个体的公民意识是公民权利得到伸张不可或缺的精神基因
在舆论的强势介入下,湖南邵东县高考录取轰动全国的“真假罗彩霞案”终于初见分晓,冒名顶替者王佳俊的父亲王峥嵘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王俊佳和罗彩霞当年的高三班主任张文迪被邵东县纪委双规。被冒名顶替达5年之久的罗彩霞日前接受媒体采访,回顾了自己维权前后种种遭遇和心路历程。
罗彩霞获知自己的身份被盗用后,曾三次去公安机关报案,三次被拒绝;她与王家人的交涉亦未能得到任何“面对面的机会”,王父甚至放话“认识我是你的荣幸”。这个“只想拿回自己的一切”的大四女孩,在被一个地方官员的傲慢和嚣张激怒之后,诉诸网络引起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事情才得以峰回路转。
公民权利是由法律赋予的,并由公权体系加以保障的,神圣而不可侵犯。然而,罗彩霞的这种维权经历,非常尖刻地表明当下中国某些基层官员利用公权力对个体权利的蓄意侵夺或公然漠视,呈现出这些人有恃无恐、利益盘根错节的现实生态。在这种生态下,原本作为公民权利恒常保护阀的公共权力,沦落为一些掌权者谋取私利的强大而便捷的工具。
此等局面,不仅导致公民权利的非常容易被牺牲,而且让那些意欲维护自己权利的个体举步维艰,忍辱负重。罗彩霞的经历很好地映证了这一点,她失去了自己人生第一次上大学的机会,尽管她“心里就鼓着一股勇气,怎么也要让别人知道,他这么认为是错的”,坚持利用合法的途径讨回属于自己的权利,但历尽周折皆无功而返,只是在舆论的支援下才伸张了自己的权利。这让她在维护了本来就属于她的权利之后,殊无正义得到伸张的激动和权益得到恢复的喜悦,有的仅是侥幸成功地松了口气,以及她这个年龄罕有的世故心境,“我走过来了。而且如果这件事不是在毕业前被发现,而是毕业以后走上社会,会更困难,获得的关注会更少,我已经很幸运了,我已经没有必要再去计较太多”,“今天的结果已经远远出乎我的想象了”,从罗彩霞的这些话语里不难辨别出她的无奈,从这种无奈中又不难体味到对法律正义信任的不足。如果这位青年学子的心态氤氲开来,成为我们青年的普遍心态,那将是中国法律和政治文化的致命创伤。
况且,携带着社会公众道德判断的舆论岂能代替理性的法律?如若我们期待公众舆论长久地作为无所不在的国民法庭,那会像中外历史上屡屡发生的,要么整个社会陷入道德讨伐泛滥的境地,要么眼看着大量的漏网之鱼逍遥法外。
因此,罗彩霞事件的初告一段落,除让我们欢呼舆论监督的凯旋之外,更重要的是,一方面,应该反思公权被少数人滥用失控的现实原因,寻求恒常有效地维护个体公民权利的有力保障;另一方面,从社会领域而言,这个事件让我们看到个体的公民意识是公民权利得到伸张不可或缺的精神基因。在媒体的访谈中我们读到,罗彩霞正是首先凭借她“虽千万人而吾往矣”的勇气,立基在市民社会领域,激发起大众和公权力对个别权力恣意妄为的口诛笔伐,使来公众舆情与政治权力交集在一个合理的地带,最终拿回了公民自己私人的东西。(洪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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