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一个房管所所长,能有多大油水?说出来吓人一跳。今天上午,(北京市)西城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什刹海管理所所长张吉春涉嫌贪污公款730万元,受贿29.9万元,在北京市一中院出庭受审。据悉,这些钱张吉春大部分用于在澳门赌博或挥霍。
张吉春50多岁,被捕前任什刹海管理所所长。和此前北京多名获刑官员一样,张吉春也是因赌落马。在法庭上,张吉春表示,他是去澳门玩去了,而不承认是去赌博。他反问检察官:“什么样的情况能定义为赌博?是有输有赢吗?”在检察官的追问下,张吉春承认,他去过澳门的赌场,而且次数不少。
据检方指控,张吉春利用主管财务的职务便利,于2005年10月至2007年12月间,以借款名义将单位公款取出,用于在澳门赌博或挥霍,后指使财务人员,采取用虚开发票平账等手段,侵吞公款423万元。2006年9月,张吉春利用西城区某地拆迁之机,指使财务人员,以支付公房款名义,将拆迁款中的200万元转入李劲松母亲董某账户内,由李劲松帮助其归还赌债、欠款等。此外,张吉春还伙同什刹海管理所副所长王振池、开发组组长刘玉鸿(均另案处理),将拆迁款57万元贪污后伙分。2008年1月,张吉春指使财务人员,把某地拆迁款中的50万元转入其个人账户。
此案中的关键人物李劲松和张吉春同岁,是大学同学。从2003年开始,李劲松的建筑公司和什刹海房管所就有了业务往来。几年来,什刹海房管所管理范围内的30多项工程均由李劲松的公司承揽。
张吉春把他贪污公款的行为,试图归咎于老同学。他说:“在澳门和李劲松一起赌博时,李劲松借了一些高利贷,证件被人扣了。我告诉他今后不能这样玩了,太危险。后来我俩商量后,就用公款还钱,顶替他的工程款。”对于指使财务人员把公款转入其个人账户一事,张吉春摊开双手,一脸无辜地说:“我是让转给李劲松的,不知道什么原因,这些钱转到我的卡上了。”
然而,在侦查阶段接受审讯时,张吉春可不是这么说的,当时他对涉嫌贪污的行为全部认账。检察官质问他:“你知道在笔录上签字和按手印代表什么吗?”张吉春沉默半天,才回答说:“因为当时办案人员不让我戴眼镜,我看不清,笔录上的内容和我说的不一样。”
2005年至2007年,张吉春还利用担任什刹海管理所所长,负责管理什刹海管理所开发组的职务便利,收受开发组组长刘玉鸿以开发组奖金为名给予的29.9万元。据检方起诉,张吉春共贪污公款730万元,受贿29.9万元,涉嫌犯贪污罪和受贿罪。
李劲松在明知张吉春用公款赌博的情况下,仍然向张吉春提供账号,为其贪污公款偿还赌债提供便利;并应张吉春的要求,多次为其虚开或者通过他人虚开发票用于平账。为掩人耳目,李还冒充领款人在虚开的发票上签字,为张吉春掩饰贪污公款的犯罪事实,帮助其贪污公款。检方认为,李劲松也涉嫌犯贪污罪。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中。(记者杨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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