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参加公益活动表现良好 抗震志愿者盗窃获缓刑——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积极参加公益活动表现良好 抗震志愿者盗窃获缓刑
2009年05月12日 10:27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22岁的张启(化名)曾借钱去四川参加抗震救援,并参与搜救失踪老师任铁生,后来却因1500元的债务而盗窃(本报5月6日曾报道)。考虑到张启曾做出社会贡献,昨天下午,门头沟法院宣布对其轻判,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

  昨天下午4点半,办完相关手续后,张启走出看守所大门,与早已等候在外面的母亲紧紧拥抱。在一个半小时前,门头沟法院对张启参与盗窃一案进行了审理并宣判。

  庭审中,张启辩称,其盗窃缘于去四川抗震救灾欠下了1500元债务,因回来后找不到工作才去盗窃。公诉人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中称,张启作为志愿者积极参加抗震救灾等社会公益活动,表现良好,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且其有悔罪表现,家属积极退赔全部赃款,预交了罚金,适用缓刑。

  法院采纳了公诉人的意见作出上述一审判决。张启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他表示下一步打算是找工作挣钱还债,“有机会还会多参加公益活动,感谢社会对我的宽容”。

  -案情回放

  去年7月,张启伙同彭某等人,3次前往门头沟一轴承公司锻工车间盗窃轴承钢锻件,价值1.7万余元,销赃后共获得约5800元。其中,张启分到1000余元。(记者王丽娜)

【编辑:朱鹏英
    ----- 社会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