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6日电 (闫文陆 张伟森 宋颀琦 ) 新疆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5日审理了一起非法拘禁案,二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2008年9月12日,被告人胡某、马某因饲养的鹅、红嘴雁丢失一事,怀疑其雇佣的雇工包某夫妇没有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实情,将被害人包某夫妇先后叫至被告人胡某家里。二被告人用煤气灶管子及电饭锅插座线对被害人包某夫妇进行了殴打、逼问,直至次日早晨8时许才让二被害人离开。
2008年9月14日,包某夫妇不堪重辱在其姑姑家服毒身亡。案发后,二被告人向被害人的亲属支付了赔偿款117387.7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二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为查找丢失的鹅和红嘴雁,而采取暴力手段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对被害人进行殴打,二被告人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案发后,二被告人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具有悔罪表现,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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