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药学院药物研究与开发中心技术总监、医学博士方放治,被控伙同他人用80多公斤国家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制造毒品,并以减肥药的名义销往国外。今天这起制毒大案的5名被告人、一家被告单位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出庭受审。
据了解,本案涉及的管制精神药品右旋芬氟拉明是生产减肥药的一种原料,为国家二类精神管制药品。第一被告、广东人黄兴华在法庭上说,2006年,一个做过服装生意的香港商人找到他,说有个以色列朋友在国外做减肥药,想在国内找到减肥药的原料,再按照配方在国内加工,加工后销往国外。“当时就知道这是减肥药,我只想到这药没有生产许可证,私自制药可能是违规的。”黄兴华说。
经朋友介绍,黄兴华找到了中山大学药学院药物研究与开发中心技术总监方放治,“他是制药方面的专家,是个博士”,黄兴华很看重方放治的技术能力,就把配方给了方放治。方随后回话说,经过化验这个配方的成分是右旋芬氟拉明,是减肥药,可以做。至于风险,方说这属于私自制药,原材料受限制,不好搞到。黄兴华让方放治核算了一下成本,方说每片药成本是0.28元到0.3元,黄兴华答应按照每片两分钱作为利润付给方放治,而黄兴华转手向他的香港朋友报价每片0.5元。
此后,黄兴华拿着方放治做的样品交给国外买家,对方很快答复,样品合格,可以大规模制作,并提供了邮寄的发货地址。起诉书指控,黄兴华于2007年6月至2008年4月间,指使被告人方放治、张健,从被告人袁立明处购买国家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右旋芬氟拉明原料药共计84.5千克,交由他人制造成品药158万余片(重365.58千克),以减肥药的名义,采取邮寄方式销往国外,其中82.18千克被海关查获。北京海关缉私局随即展开侦查,黄兴华等人先后落网。黄兴华在法庭上说,这笔生意他挣了40多万元,他当庭否认有人告诉他右旋芬氟拉明是管制的精神药品,在国外禁止生产。
经查,此案涉及的80多公斤右旋芬氟拉明原料药均来自江苏金坛德培化工有限公司。今天一同被送上被告席的除了金坛德培化工公司,还有该公司副董事长、30岁女子叶荫。检方指控,叶荫于2006年上半年,为谋取非法利益,组织生产右旋芬氟拉明原料药84.5千克,并于2007年6月至2008年4月间全部销售给江苏省常州市新华活性材料研究所职员袁立明,后者把原料药转手卖给了方放治。(记者邱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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