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孙三代人不顾交通管制禁令,硬是要开车上朝天门长江大桥“踩桥”。交警李文武依法劝导,却被司机朱强(化名)咬掉头皮。昨日,记者从大坪医院了解到,被咬掉的头皮虽已重新缝合,但存活可能性不大,可能要从其大腿上截皮重新植入。而朱强因涉嫌妨碍公务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大桥交通管制
司机强行上桥
昨天,李文武躺在大坪医院神经外科病床上满脸疲惫,“他咬我时像疯了一样,我当了24年警察,还是头一次遇到。”
5月2日下午,江北交警支队民警李文武接支队通知,因为到朝天门大桥“踩桥”的市民和车辆太多,桥面交通混乱,要求他赶紧回到支队,加入到大桥交通管制的行动中去。
3日下午3点,李文武和同事杨勇奉命来到五里店立交桥处,对上桥的主要匝道实行交通管制,只准行人上桥,禁止任何车辆从此上桥。3点40分左右,一辆红色的福克斯轿车驶来,李文武照例上前提醒驾驶员朱强(化名),桥面现有交通管制,希望他将车掉头下匝道。
“他说车上还有其父亲和爷爷,是来看新桥的。”李文武说,看桥可以,但车辆不能上桥,希望他掉头驶离。“他拉开车门下车后,就往前走。”李文武赶紧上前,让他将车驶离。不料,朱强却冲他吼道,“就是要上桥,要罚款就罚,要拖车就拖。”
李文武再次提醒:立即将车开走,可以不进行处罚。此时,朱强的父亲和爷爷也下车来,三人上前围住李文武,要求开车“踩桥”。李文武正欲解释。突然,朱强的爷爷倒在地上,“警察打人了。”朱强一把掀掉李文武的帽子,然后跳起来,扑到李文武身上。
“我当时以为他要打我。”意外的是,朱强竟然张嘴朝他头上咬来。“真是一点防备都没有。”李文武说,头顶一阵刺痛,让他几乎痛晕了过去。
据同事杨勇回忆,朱强满嘴是血,口中含着从李文武头部咬掉的头皮,他将头皮吐在地上(面积约有鹅蛋大),然后拉起爷爷和父亲驾车就跑。自己冲上前去拦,朱强驾车朝自己冲来,幸好躲闪得快。
可能从大腿截皮
再重新植上头顶
李文武说,他赶紧打了个出租车到了324医院,医生检查后说伤得很重,于是将他转到了大坪医院。李文武的妻子介绍说,经过神经外科的专家会诊,其伤势严重,需要立即进行手术。
被咬掉的头皮,后被同事送到医院。“先在头上动手术,将头皮割开,将腐肉割掉,然后让新鲜的毛细血管暴露出来,用来粘连头皮。”据主治医生介绍,手术共花了2个多小时,现在是将他以前的头皮粘连上去,由于脱离时间较长,到底能否存活还是未知数。如果不能存活,还将再次进行两次手术,一次是从大腿上截皮,第二次是重新再植皮。
当晚,朱强到江北公安分局雨花村派出所投案。记者了解到,朱强是我市某大型国企办公室会计师,他因涉嫌妨碍公务罪,已被警方刑拘。
“作为一名驾驶员,应该遵守交通法规。”李文武表示,相信法律能够做出公正裁决,自己希望每个驾驶员都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 李澜 采写)
-2006年8月14日早上,交警渝中区支队交警张伟,发现经过的一辆红旗轿车驾驶员没有系安全带,拦下该车检查。与驾驶员同车的女子冲下车来,将张伟的警帽掀掉,将他的颈部抓伤。
-2008年6月9日,交警江北支队交警黄浩在执勤时,发现一辆红色的奥拓车司机有交通违法行为,黄浩拦下该车检查。驾驶员突然驾车逃跑,黄浩被挂在车外,导致左手臂大面积擦伤,右手腕、手背、手肘严重擦伤,双脚多处擦伤。
-2009年3月30日下午2点左右,交警解放碑大队交警李永忠在八一路停车场查套牌车。被“奔奔”车主拖挂了200米。导致头部和腿部多处擦伤,幸无大碍。
编后
近年来,交警执法时被市民阻挠,甚至殴打的事件屡有发生。朱强为了一己私利,将车停在主干道上,不仅不听交警劝告,反而打伤交警。其行为涉嫌妨碍公务罪,影响极坏。
守法是公民的义务,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即使觉得利益受损,也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有序地来反映、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是作为公民应该也是必须做到的。采取堵塞要道,阻挠交警执法、甚至围攻交警的行为,就是触犯了法律。这样做,不仅无助于问题的解决,也必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对这一点,无论是谁都应该有个清醒的认识。(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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