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是表弟盗窃被抓后冒名表哥,平武县公安局昨承认确实弄错了,当场向李先生道歉并承诺将为其正名
一份拘留通知书和一份逮捕通知书,搅乱了在成都做生意的李洪明平静的生活。他在成都生活得好好的,平武县公安局却突然向他老家安岳去信,说他被拘留、逮捕了。接到来信的老父亲当场晕倒,邻里朋友说他咋能到灾区做这种事。
昨日,揣着满腹冤屈,李洪明去平武县公安局讨说法。该局相关负责人承认,两份通知书发错了,是该局正办理的一起盗窃案犯罪嫌疑人冒充了李洪明。这位负责人当场表示歉意,并决定向李洪明老家派出所去函正名。
警方称,由于身份信息建立不够健全,嫌疑人不交代自己的真实身份信息,警方调查核实起来存在难度。
在蓉做生意的李洪明:老父收到通知当场昏倒
老家收到信 我在平武盗窃被捕
李洪明是安岳县人。在朋友眼里,李洪明忠厚老实。1997年,他与妻子唐其兰来到成都,李洪明在五块石做二手房中介生意,妻子做拖把生意。夫妻俩的一对儿女已经成年,一家人的生活还算美满。可就在今年4月上旬,老家收到的两封信彻底打乱了一家人平静的生活。
今年4月,唐其兰接到母亲电话:“我们一直以为你们在成都做生意,想不到你们居然做出这样的事情来!”唐其兰对母亲的这通电话感到莫名其妙,从一名亲戚那里她得知,李洪明在绵阳市平武县犯下了盗窃罪,公安都已经通知到家里了,李洪明的父亲气得昏厥过去,还输了几天液。
唐其兰纳闷,丈夫明明一直在成都做生意,怎么会去平武犯罪?会不会是家里人弄错了?为了核实事情的真伪,唐其兰决定回老家安岳县一探究竟。
乡亲议论 咋能到灾区干这种事
今年4月中旬,唐其兰回到老家安岳县,刚进村口,就不断有邻居上前搭讪:小唐,不是说你和李洪明在成都做生意吗?怎么能跑到地震灾区做那种事?
赶回家中,唐其兰从李洪明父亲口中知道了事情的经过:今年4月,一封平武县公安局给唐其兰的信寄到了村里。由于唐其兰长期不在家,李洪明的父亲将信拆开,里面是一封拘留通知书。上面称,李洪明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当时很多在场的邻居也看到了信的内容。
年近8旬的老人见儿子做出违法的事,当场昏倒。但他们并没有及时和成都的儿子及儿媳联系。同时收到的另一封信让老人更深信不疑———同样来自平武县公安局的逮捕通知书称,李洪明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平武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很快,李洪明在平武盗窃并已被公安机关逮捕的消息传遍了李洪明的老家,甚至李洪明的一些生意伙伴都得知此事。“不断有一些朋友和生意上的伙伴打电话来,问我老公生意做得好好的,为什么要到平武灾区去盗窃。”唐其兰告诉记者。
接到我电话 办案民警大吃一惊
回到成都,唐其兰将事情始末告诉了李洪明。夫妇俩随即通过114查询到此案的办案民警蒋某。李洪明告诉记者,蒋某听到这事也很吃惊,说是当时犯罪嫌疑人没有身份证等相关身份信息,在公安机关讯问时,他自报姓名为李洪明。李洪明随后要求蒋某将假冒者的身份查明。
几天后,李洪明再次给蒋某打电话。蒋某称,已经核实了看守所内“李洪明”的真实身份,其真名叫“金胜贵”,是李洪明的表弟,10多年前就离开老家来到绵阳等地打工,并称已冒用李洪明这个名字长达10多年。“这个人的确是我的表弟,但是我们已10多年不联系了。”李洪明说。
“虽然查清了身份,但我在平武因盗窃被捕的事情已经传开了,给我和家人造成了巨大的影响,我要求恢复我的名誉,并赔偿我的精神损失。”李洪明咨询四川舟达律师事务所任云峰律师,任律师告诉他,警方如果弄错了,应为他正名。
平武县公安局:拘留、逮捕通知书确实发错了
除了没照片 其他身份信息都没错
昨日,李洪明和妻子一起前往平武县公安局。一姓魏(音)的负责人接待了夫妇俩,并联系刑警队杨副大队长处理此事。杨之前对此事已有所耳闻。他承认,平武县公安局寄给李洪明妻子的两份通知书是发错了。
杨介绍,该局正办理一起盗窃案,一嫌疑人冒充了李洪明的身份信息。“他不仅说出了李洪明的具体信息,连他妻子、子女等情况都说得很清楚。”杨说,这让办案人员相信多于质疑,由于嫌疑人没有提供任何身份证明,警方只能从外围证实:调查网上李洪明的身份信息,没有照片,其他信息和嫌疑人的说法一致;又向李洪明所在的安岳县当地派出所去函,了解李有无前科等,回复是没有。为此,平武县公安局才向李洪明妻子发出了拘留和逮捕通知书。
现场致歉 将委托当地公安正名
昨日,李洪明夫妇正式向平武县公安局提出3点要求:赔偿名誉、精神损失费13万元;要求办案人员赔礼道歉;向李洪明当地公安机关和派出所去函,书面恢复名誉。
“给你们一家带来的生活上的不便,我表示歉意。”杨副大队长当场表态,强调他能代表办案人员。杨还说,等事情弄清楚,他们决定向李洪明老家的派出所去函说明事情原委,并愿意委托当地派出所去李洪明所在村正名。对于赔偿问题,杨认为没有损失,不涉及赔偿。即便要赔偿,他也无法做主,或者李洪明走诉讼途径。
警方承认 此案处理上有过失
杨副大队长一再强调,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嫌疑人身份不明时,可以根据其自报名来处理。但如果嫌疑人自报姓名有确切信息,警方是不是应该进一步核实,如到当地调查,再发出相关文书才严谨?杨解释说,一是嫌疑人冒名时说得很具体,二是到当地调查警力不够,同时按规定,刑拘后24小时就应告知家属,时间也来不及。杨最后承认,在此案处理上,是有一定过失。对于是否会处理办案人员,杨称,以前没遇到过这类情况,无法下结论。
办案困局
信息库不健全 身份核实确有难度
杨副大队长坦言,对类似嫌疑人身份不明的,警方调查起来确有难度。“有的报一假名,警方去核实,费了大量精力,发现查无此人;有的甚至不说姓名,警方无法调查其是否有前科等。对于跨省的,去当地就更不现实……”杨说,现在网上的身份信息建立不够健全,有的还没有照片,给警方办案核实身份带来难度,“如果像国外,一个人的身份信息中,身份号码、头像、指纹甚至DNA结果等都有,警方办案就方便多了。”(成都商报 黄庆锋 蔡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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