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温州5月4日电(记者 袁爽 实习生 曾璟蕙 通讯员 隆法轩)为春节回家前捞一笔,三人打起了绑架儿童的主意,并勒索家长150万。近日,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对温州市近年来敲诈额最大的绑架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刘某、钟某和廖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十二年、十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据了解,2008年12月中旬,被告人刘某、钟某、廖某三人预谋,利用人力三轮车、胶带纸、黑布条、棉被、手机卡等工具,绑架有钱人家的小孩再向其父母勒索钱财。但三人经过一段时间的外出踩点,一直没有物色到合适的目标。12月19日晚19时许,刘某等三人又外出物色绑架目标,在温州市龙湾区沙城镇沙城街附近,发现有个小孩正单独一人在玩滑板,便决定将其绑架。
于是,刘某三人按照事先商量好的分工,趁小孩滑到旁边小巷时,由钟某上前将他抱到三轮车上,刘某再用棉被将其盖住,随后再由刘某骑三轮车、钟某在车上控制住项某,二人先逃离绑架现场,廖某则将事先准备的装有手机卡的信封放在路边花盆上,以供被害人家属找到后联系使用。随后,刘某、钟某将绑架来的小孩带到附近某座山上的草丛中,用胶带、黑布条等工具蒙住他的眼睛与嘴巴。捆绑好之后,向放在现场信封中的手机号码发短信,问其家属勒索赎金人民币150万元。
12月20日早上,刘某、钟某见仍未收到被害人家属的回信,便从被害人处问出其父亲的手机号码,接着由钟某在山上看管,刘某下山与另一同伙廖某会合并向被害人父亲发短信、打电话,向其勒索赎金人民币150万元。当天傍晚,刘某、廖某、钟某三人将小孩捆绑好之后装在一条蛇皮袋中,准备将其转移至新龙湾区府附近一偏僻的窑洞中,但在半途中,刘某、廖某与钟某走散。刘某、廖某继续带着装在蛇皮袋中的被害人去找窑洞,但因天黑而未能找到,于是二人便将装项某的蛇皮袋藏在新龙湾区府北面的草丛中,自己二人则到龙湾区海滨街道机场大道一旅馆睡觉。
12月21日凌晨2时许,接到报警后的民警在迅速展开侦查后,将正在旅馆睡觉的刘某、廖某抓获,并根据两人的口供找到了被藏在蛇皮袋里的孩子与另一嫌疑人钟某。
近日,犯罪嫌疑人刘某、钟某、廖某三人,经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被依法作出如上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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