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3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犯故意杀人罪的王茂岳和犯贩卖毒品罪的方振武、陈金圆等一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进行了公开宣判。公判会结束后,罪犯王茂岳、方振武、陈金圆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犯罪档案1
故意杀人犯王茂岳,男,1972年8月15日生,海南省海口市人。1992年5月11日晚,罪犯王茂岳在观看被害人符某等人打麻将时,因琐事与符某发生争吵,遂产生报复恶念。次日14时许,王茂岳持一把军用步枪刺刀到符某家新房的客厅里,见符某正在午睡,即用刺刀砍符的左手腕。符被惊醒后,王茂岳又朝其胸部捅刺两刀后逃离现场。符某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
犯罪档案2
贩卖毒品犯方振武,男,1974年10月20日生,广东省惠来县人。罪犯方振武与王照雄(同案罪犯,已判刑)于2006年9月至10月间,经共谋决定共同出资贩卖毒品。同年10月23日左右,罪犯方振武到广东省茂名市向毒贩“阿哥”购买海洛因200克。“阿哥”将海洛因藏匿在装有中药的纸盒内交由长途客车托运至三亚市,方振武也随托运的海洛因乘坐该车返回三亚。后王照雄、方振武将该批海洛因分包销售。同年10月29日,王照雄到广东省茂名市向“阿哥”购买海洛因300克,同样采取人货分离的手段将海洛因托运回三亚市。王照雄与李家全(同案罪犯,已判刑)约定在三亚市一茶艺馆包厢进行交易时被抓获,刘学兴亦被抓获。
犯罪档案3
贩卖毒品犯陈金圆,男,1972年12月18日生,广东省陆丰市人。2006年5月10日,陈楚强(同案罪犯,已判刑)接到刘德群、程守涛(均为同案罪犯,已判刑)的电话,要购买海洛因100克,陈楚强即与广东毒贩“大头”(在逃)联系并商定价格。随后陈楚强找到“大头”在海口的“马仔”罪犯陈金圆取得毒品后,两人携带毒品来到海口市某花园酒店。陈楚强将100克海洛因拿到该酒店4107房间,与程守涛进行交易,得款5.8万元后,交给留在车上的陈金圆。2006年5月12日至5月16日,陈金圆等人又进行大宗毒品交易。此后,刘德群将毒品交给王绥权(同案罪犯,已判刑)准备带回澄迈贩卖。公安人员在海口市农垦金山小区十字路口将王绥权抓获。同时,在海口市汇通酒店一楼大厅抓获陈金圆,经搜查陈金圆租住的海口市龙舌坡银坡路潇湘别墅A5栋2楼房间,缴获海洛因15包,净重1576.29克,含量为28.8%。(记者蔡康 特约记者黄叶华摄影报道)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