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藏枪支并在斗殴中朝对方开枪,案发后潜逃并找人顶罪,集美区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了这样的一起案件。
2008年3月10日晚,因为争地材供应权,林子祥等和他人引发斗殴。斗殴中,林子祥朝林某专等人驾乘的吉普车后窗开枪,致人受伤。经鉴定:坐在吉普车内的杨某头部受伤,左颞骨骨折,甚至有金属异物存留于头皮下及颅骨外板内,吉普车也损坏了。
案发后,林子祥把枪支藏匿于邻村村口的草丛中,而后潜逃。一个月后,他将该枪支转移到其他地方继续藏匿。
潜逃期间,林子祥指使同案犯钟某冒充开枪者,向警方作虚假陈述。同时,林子祥害怕事情败露,买通当地协警黄某和钟某进行串供。当黄某得知钟某上缴的火药枪与涉案枪支不符后,林子祥让他人将涉案枪支埋藏在指定地点,并将该情况通过黄某告诉钟某,再由钟某向警方“供认”涉案枪支埋藏地点。
日前,集美区人民检察院以林子祥涉嫌聚众斗殴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妨害作证罪,黄某涉嫌妨害作证罪,钟某涉嫌包庇罪,谢某、林艺平、林某专涉嫌聚众斗殴罪等起诉至集美区人民法院。
4月14日,集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当事人均为化名) (郭桂花 李培渊 倪斌鹭 张显春)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