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安部列为全国“一号大案”挂牌督办的府谷“5·29”特大持枪杀人抢劫案,日前已由检察机关审查终结。4月21日,榆林市检察院以抢劫罪、非法买卖枪支罪,对涉案的张宏怀、彭德华、赵国强3人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查明,张宏怀于2006年在其老家山西灵石县与自称“白子”的四川人购买单管猎枪1支、左轮小口径手枪1支、子弹30枚藏匿家中。
2008年5月29日上午,张宏怀等4人由山西潜入府谷县城,跟踪2名曾在府谷县工商银行提取200多万元现金的焦化厂员工史某和张某,在301省道沈焉煤管站附近,将受害人车辆逼停,枪杀两人,抢走200万元。
该案发生后,第一时间被公安部列为全国“一号大案”挂牌督办,并联合陕、晋、内蒙古等五省区警力排查破案,府谷警方公开悬赏50万元在全国范围内捉拿要犯。2008年11月,犯罪嫌疑人张宏怀、彭德华、赵国强3人分别在山西和福建落网,案件成功告破。目前,4案犯中另一名案犯尤文强仍然在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宏怀、彭德华、赵国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枪抢劫,数额特别巨大,且致2人死亡,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应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张宏怀还应以非法买卖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4月21日,上述3被告人已被诉至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将择日开审。(记者 杨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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