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89年4月4日《行政诉讼法》颁布到现在,我市(福州)两级法院共受理了各类“民告官”案件10857件。
据介绍,1989年4月4日,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随后,福州市两级法院相继设立了行政审判庭。近几年,“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案件逐年增多。到目前为止,我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0857件,审结10847件,其中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7886件,审结7881件,二审行政案件2971件,审结2966件,受理案件数量和审结数量位居全省前列。
受理的案件类型也在不断扩大,类型包括城建、土地、房产拆迁、技术监督、交通、计量、卫生等20个领域。
近年来,我市两级法院的行政诉讼协调率达到30%以上。 (陈鸿星周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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